****2026****活动中心维修改造项目(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受****委托,就“****2026****活动中心维修改造项目(施工)(项目编号:****)”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2026年9月10日10时00分在中烟电子采购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开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二、评标结果
1、项目名称:****2026****活动中心维修改造项目(施工)
2、项目编号:****
3、主要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评审结果: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报价(元) | 项目经理 |
| 1 | **** | ****105.78 | 葛荣玉 建筑工程专业 二级注册建造师 川251********03211 |
| 2 | ****集团有限公司 | ****911.04 | 李强 建筑工程专业 二级注册建造师 川251********79167 |
| 3 | 中国****公司 | ****281.33 | 徐龙 建筑工程专业 二级注册建造师 川251********06141 |
公示期:2026年9月10日至2026年9月14日
本公示同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www.****.cn/)、中烟电子采购平台(cgjy.****.cn/)、**招投标网(www.****.com)发布。
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
三、联系方式和异议渠道
供应商对评审结果提出异议的,应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内,一次性通过电子采购平台提出。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130****1037
四、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五、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采购人:****
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簇锦街道**五路166号14栋一单元10层1001号
电话:130****1037
202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