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拟对某投资标的投前尽职调查法律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拟投资标的投前尽职调查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方式:投前尽职调查专项法律服务
服务范围:****公司开展投前法律尽职调查并出具报告,具体包括但不仅限于:****公司的主体资格、股权结构及历史沿革,核查出资真实性及股权权属清晰性;****公司的资产状况,包括但不限于版权、软件著作权、商标、专利等无形资产的权利归属、有效性、权利限制及侵权风险;****公司重大合同、债权债务情况及潜在法律风险,重点核查与核心业务相关的授权许可协议、联合运营协议等;****公司的劳动人事关系、核心人员竞业限制及潜在劳动争议;****公司的涉诉、仲裁、行政处罚及潜在合规风险;****公司的业务资质、行业监管合规性进行专项核查;协助采购人进行商务谈判,参与谈判策略制定,提供全程法律支持;起草、审核及修改与本次投资相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意向书、增资协议、股东协议、公司章程等;根据尽调结果出具正式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并针对发现的法律风险提出解决方案或建议;提供本次投资相关的其他专项法律咨询及文件撰写服务。
采购人:****
项目限价:不超过10万元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本次磋商要求供应商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其中项目负责人从业时间不少于5年(须提供从业证明);
3.供应商注册地在**省外的,必须在**省内有常驻办事机构;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法院、****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三、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
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供应商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3.未处于被****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4.不属于其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四、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9月11日至2026年9月15日,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省**市**区清江东路360号峨影综合大楼4楼;
文件获取方式为:网络获取。
报名时供应商需要提供:
1.供应商经办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2.供应商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网络获取请将以上资料盖章成PDF版,发至邮箱****@qq.com(采购文件领取后不退,采购资格不能转让)。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6年9月23日12:00点之前。
七、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省**市**区清江东路360号峨影综合大楼4楼。标书代写
注:可邮寄,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公告方式
本次采****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n/)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