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设备一:全自动血培养仪
1、血培养检测原理:采用非侵入式显色检测法,结果可以肉眼判读,支持24小时在线工作,微生物在机单次检测周期≤10分钟。
2、 单台设备血瓶检测量≥400个血培养装载孔位,具有扩容串联能力≥600瓶位。
3、 血培养系统实现血量监测和回顾性数据分析;
4、 血培养系统灵敏度:评估过分析灵敏度,且灵敏度≤10cfu。
5、 血培养设备能够实现≥10瓶同时放进设备传送带,并自动上瓶及自动卸瓶;
6、 血培养主要用途和适用范围:用于血液和无菌体液检测(以注册证为准),细菌和酵母菌的检测;
7、系统配套成人标准需氧及厌氧瓶、成人中和抗生素需氧瓶、成人中和抗生素厌氧瓶或溶血素厌氧瓶、儿童中和抗生素吸附瓶;
8、 血培养仪器及配套血瓶****基地,保证耗材效期;
9、 系统软件可提供培养瓶状态查看、曲线查看和打印、温度修改设置、培养瓶信息编辑、数据导出等功能;
10、 培养瓶需为多层树脂培养瓶,负压设计,耐高压、防爆裂、适用于气动样本传输系统
11、设备使用年限≥10年。
二、
设备二、全自动血培养仪
1、鉴定药敏系统能鉴定≥5类细菌及真菌,包含革兰阴性杆菌、革兰阳性球菌、真菌、嗜血杆菌及奈瑟氏菌、厌氧及棒状杆菌等,同时能完成药敏试验≥4类细菌及真菌,包含革兰阴性杆菌、革兰阳性球菌、酵母菌、链球菌等的药敏试验;
2、可鉴定超过400种细菌及真菌,包括革兰阴性杆菌、革兰阳性球菌、真菌、嗜血杆菌及奈瑟氏菌、厌氧菌及棒状杆菌等;
3、鉴定药敏系统高度自动化,可实现≥8张卡同时上机;检测完成后,仪器可自动卸载卡片≥8张;
4、配套提供比浊仪1台,用于上机菌株悬液的浊度测定;
5、设备可实现当日报告,最快8小时内报告结果;
6、耐药数据可上传至CARSS网;
7、独立的鉴定/药敏测试卡,额外添加附加试剂≤2种;
8、单个标本可同时提供不少于30 个药物的检测结果;
9、可以提供重点药物≥6种,包含头孢哌酮/舒巴坦、替加环素、米诺环素、多西环素、粘菌素、头孢他啶/阿维巴坦等药物的药敏检测;
10、可提供5~7个MIC浓度报告范围,覆盖CLSI、EUCAST的折点,满足临床根据PK/PD用药的需求;
11、可检测包括ESBL,MRSA,VRE,高水平氨基糖苷类耐药,可诱导克林霉素耐药、头孢西丁耐药等多种耐药机制,可检测并提示低水平产碳青霉烯酶的菌株,药敏结果符合CLSI 及EUCAST规则要求;
12、软件中具有独立的质控模块,可以对整体流程进行质量控制,可以储存、管理并打印鉴定/药敏质控报告;
13、通过医院局域网实现在≥1台电脑上用户登录,实现标本录入、查看结果、审核报告;
14、设备使用年限≥6年。
15、配套设备及耗材
15.1、恒温循环解冻箱:15.1.1融浆方式:恒温循环式;要求采用上下水箱恒温循环方式,其中下水箱容量≥60L,上水箱容量≥30L,每分钟热水循环2次,以保证上水箱水温恒定
15.1.2温度控制:范围30~41℃,控制精度±1℃。
15.1.3最大化浆量≥28袋,全负荷解冻时间<30min
15.1.3摆动频率:血浆解冻时解冻框的摆动频率≥25次/min。
15.1.4 血浆解冻质控方式:需采用模拟血浆质控袋方式,模拟血浆质控袋内置温控探头能探测模 拟血浆质控袋在解冻过程中的核心温度变化,并将所探测采集温度变化信息适时上传保存;确保血浆解冻过程及结果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达到血浆解冻质控朔源之目的。
15.1.5多种解冻模式:包括不限于常规解冻、浮动终点解冻、程序降温、手控、急诊模式。
15.2离心机(血型血清学专用)
15.2.1、最大离心力:≥1770g 4000rpm
15.2.2高精度电容式液晶触摸屏显示,具有转速和离心力双显示功能。
15.2.3具有记忆装置,已预设有交叉配血、血型鉴定、抗体筛查等血库作业工况键,并预留20组可变记忆系统,支持自定义离心程序存储与一键调用,满足复杂实验的个性化需求。
15.2.4微电脑控制系统、动态显示离心力和离心转速,可转换绝对离心力(rpm)和相对离心力(Xg),运算速度快,精度高,确保离心过程的精准控制。
15.2.5安 全 装 置:具有离心不平衡补偿装置(可达10克)和不平衡自动断电保护装置, 马达过热安全防护装置,三点悬吊式平衡系统。
15.2.6、刹车系统:自动刹车系统采用电磁制动技术,可实现10秒停机无回荡
三、该项目需配套耗材使用,耗材报价要求低于国家医保或国家贯标码或**省物价目录收费标准。
3.1、全自动血培养仪耗材不含抗生素吸附瓶≤35元/瓶、含抗生素吸附瓶≤45元/瓶,全自动细菌鉴定仪,药敏卡片≤50元/人份。
3.2、该设备所含的检测项目不限。(提供耗材报价单,报价单包含耗材名称、单价按人份/元、耗材规格)
3.3、报价包含其他不计费消耗品。
3.4、耗材供货需遵守本院医疗耗材采购规定,并签订耗材供货协议、
四、项目总预算金额:130万元
五、商务条款
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成交供应商提交全额发票后 5 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金额的 30%;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且采购人验收合格,支付合同金额的 65%;剩余合同金额的5%在合同期满后一次性无息付款。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质保期:
4.1设备质保期叁年;质保期自采购人在货物质量验收单上签字盖章之日起计算,保修费用计入总价。保修内容包含所有主机及易损件。
4.2质量保证期内,成交供应商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4.3、质保期内供应商必须提供至少每年4次的上门维修保养服务(相关服务费用包含在本次报价内);
5、货物验收要求: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一起进行到货验收,且由成交供应商完成货物和系统的安装调试工作,然后由双方共同进行质量验收,联合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质量验收表。****医院后,在安装调试或使用过程中出现电气安全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漏电、产生火花等)、施工环境安全问题,因此导致人员受伤或其他关联设备停运等严重后果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成交供应商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售后服务:质保期内日(周一至周五8:00-18:00)提供全天候技术保障服务,接到报修1小时响应,6小时内到达现场。
7、培训事项
7.1现场培训:成交供应商需提供现场技术培训,保证使用人员正常操作设备的各种功能。
7.2集中培训:根据设备技术要求,可向采购人提供使用和维修技术人员培训。
8、如功能复杂且系统升级更迭频繁需提供终身安装、调试、培训、升级及设备功能技术参数调试、多次培训服务.若货物在安装、调试或使用过程中,就同一故障经两次或两次以上维修后,仍无法修复至正常使用状态,且该故障已严重影响到采购人的合同目的实现,则该货物将被视为质量不合格产品。在此情况下,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退货。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返还全部已收款项。因前述质量不合格产品导致甲方遭受任何经济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等全部费用),成交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若成交供应商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采购****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9、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设备到货。
10、其他要求:
10.1、成交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产品或产品的任何部分不受任何关于侵犯所有权和工业产权、著作权(版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单位承担一切与之有关的费用和责任。
10.2、成交供应商在本项目实施期间应加强安全教育,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安全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10.3、投标文件中全部技术指标、功能性能指标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已明确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人须在投标阶段按要求提交;未明确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技术项,投标阶段无需提供对应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中标公示、合同签订、到货验收、质保履约的任意阶段,对投标响应全部内容开展复核核验;中标人须无条件予以配合,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原厂证明文件、产品说明书、验证资料、溯源材料等佐证材料,并接受采购人组织的现场实操验证。投标人严禁以虚假资料、虚假参数、虚假承诺进行投标响应,全程一经查实虚假响应,投标无效;已中标的中标作废,已签约的采购人可单方解约并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供应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政府采购主管部门依法处罚。标书代写
10.4、依据《医疗器械网络安全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医疗机构联网医疗设备网络安全指南》要求:所投产品若存在可远程限制设备运行相关功能,投标人须单独提交加盖制造商、投标人双方公章的《禁止远程锁机及杜绝软件勒索履约承诺书》。若项目履约全过程中查实成交供应商存在远程锁机、弹窗勒索、刻意限制设备正常使用等违约行为,采购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采购合同,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同时成交供应商须按照合同总金额的3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且全额赔偿采购人产生的全部经济、临床相关损失,该承诺书作为投标必备硬性资料,缺失则按无效投标处理。设备到货后正式验收前,必须完成连续72小时断网满载不间断试运行测试,试运行期间设备不得出现远程锁定、强制弹窗、功能异常、程序锁定等问题,各项功能运行稳定方可签署验收资料;若试运行检测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无条件拒收全部设备,所有验收全过程记录表统一归档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