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万福大桥非机动车道西侧防护栏设施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受 ****的委托, ****就新万福大桥非机动车道西侧防护栏设施项目实施采购,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新万福大桥非机动车道西侧防护栏设施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区蜀冈怡庭59栋4楼)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9月22日9:30(**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新万福大桥非机动车道西侧防护栏设施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2.86万元
5.最高限价:22.86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6.采购需求:对**市新万福大桥下层非机动车道西侧**区域设置禁渔防护设施,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7.工期:20日历天
8.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 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1.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1.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 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1.7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一:****公司不能提供1.3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个体工商户、自然人、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确实无法提供1.3材料的,请提供相应情况说明。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2 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无在建工程(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3 提供供应商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标书代写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4.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9月10日至2026年09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时间)
2.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或线上报名方式。
2.1采用现场报名
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时携带以下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2采用线上报名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列明拟参与项目名称,参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子邮箱等主要信息内容,格式自拟)(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电子邮箱****@163.com,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每份采购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开始时间:2026年09月22日9点00分(**时间)
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2日9点3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市**区蜀冈怡庭59栋4楼)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9月22日9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区蜀冈怡庭59栋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磋商不收取保证金。
2.本次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响应文件纸质版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壹份(U盘形式、随纸质文件一并密封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3.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4.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政府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5.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有需要的供应商自行勘查现场。
八、本次竞争性磋商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区**东路12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蜀冈怡庭59栋4楼
联 系 人:李雪梅
电 话:199****2293
3.项目联系人
联 系 人:陈婷婷
电 话:157****9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