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垃圾分类处理中心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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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9月10日

****2026年09月至2026年10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政府采购信息,根据《****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 现将**** 2026年09月至2026年10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
采购时间
****政府采购政策 备注
1 **区**公厕保洁服务项目 通过市场化方****公司对**城乡100座公厕采用社会化服务方式委托运营,委托运营服务期限为1年 650 2026-10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 ****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报告; B.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新成立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标书代写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次公开的****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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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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