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类型:房产 | 资产属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 |
| 房屋户型:门面 | 房屋朝向:南 | 建筑面积:66.22平方米 |
| 挂牌价:5.1万元/年 | 保证金:2.0万元 | |
| 报名开始时间:2026年04月23日 09时00分00秒 |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05月09日 16时30分00秒 |
| 标的名称:交易中心1号门面 | ||
| 房屋户型:门面 | 房屋朝向:南 | 房屋建成时间:1999年01月01日 |
| 建筑面积:66.22平方米 | 房屋结构:砖混 | 房屋用途:商业 |
| 房屋总层数:1层 | 房屋所在层数:1层 | 小区或院落名称:****中心1号门面 |
| 出租时长:5.0年 | ||
| 室内配置:水电 | ||
| 附属设施:无 | ||
| 标的状态:闲置 | ||
| 标的展示时间:2025年12月09T日 至 2025年12月16T日 | ||
| 标的展示地点:****中心1号门面 | ||
| 联系人:蒯卫平 | ||
| 联系人电话:180****1973 |
1、标的展示期内,意向租赁人对房屋面积、结构要充分了解,租赁方提供的面积数字为“约”,不对此数字准确性负责,以租赁物现状进行租赁。完成登记的意向承租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位置、范围、面积和现状等并认可租赁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乙方未按约定缴纳租金的,按照欠缴租金总额的日千分之五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商铺租赁为现状租赁,交易费由竞买方承担,租赁期间发生的费用但不限于如物业费、卫生费等由竞买方承担。
4、如竞买中标人为原租赁户,合同起始日自然衔接原合同终止日;如果竞买中标人非原租赁户,合同起始日则为标的成交日或标的移交日。
1.意向承租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方咨询,自行了解使用该房屋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完成登记的意向承租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位置、范围、面积和现状等并认可租赁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公告所列示的标的建筑面积仅作参考,不作为确定房屋租金的依据,最终以标的实际面积为准。标的实际面积与本公告所列示建筑面积不符的,不调整成交价格。出租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如道路、绿化、空地、停车场等)均不在出租范围内,委托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
3.承租方在租赁合同履约期限内,不得转租。
4.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
5.租赁期内,承租方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方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委托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费用及租期内房屋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如需进行水电增容、水电线路改造,均由承租方自行办理并承担全部费用。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6.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7.《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无偿归委托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在合同终止后 30日内交还委托方并如数缴纳占用费(当年租金为基数*占用天数),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8.承租方应在《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本公告附件《房屋租赁合同》。
1.租赁房屋的证载用途为商服用地/办公。标的房屋不得从事餐饮、宾馆及产生噪音的娱乐行业。承租人使用租赁房屋如需办理施工许可证、消防验收或环保等手续的,由承租人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
2.承租人使用上述房屋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 交易编号:**** | |
| 公告开始时间:2026年04月23日 09时00分00秒 | 公告结束时间:2026年05月11日 09时00分00秒 |
| 竞价开始时间:2026年05月11日 09时00分00秒 | |
| 报名开始时间:2026年04月23日 09时00分00秒 | |
| 报名结束时间:2026年05月09日 16时30分00秒 | |
| 资格审查方式:保证金 | |
| 起始价:5.1万元/年 | |
| 交易方式: | |
| 增价幅度:0.2万元/年 | |
| 出让限制方式:无限制 |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按年支付 | |
| 交易服务费收取方式:由成交人承担 | |
| 每年租金递增幅度:1.0% | |
| 确定竞得人规则:本项目采取网络连续竞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方,如果意向第一竞租人违约或放弃承租权利,则顺位第二名竞租人在不少于第一名竞租人****机关事务管理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为承租人,最终成交结果以结果公告为准。 注: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竞价系统信息与公告信息不符或委托方要求中止(终止)项目造成竞价中止(终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 |
| 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1.租金:租金每年支付一次,租期内租金每年递增1%。先支付后使用,给予免租金装修期0天,免租金装修期包含在租期内。 2.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首年租金的10%。 3.成交人应在《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合同签订前)向委托方指定账户缴纳租金和履约保证金。 4.交易保证金:合同签订生效后,承租方(受让方)需交易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返还(不计息);其他意向承租方(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返还(不计息)。 5.交易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承租方(受让方)缴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承租方(受让方)名称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交易中心和出租方(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管理部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交易中心协同财政部门将其列入失信名单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且一年内不允许其参与公共**交易活动。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双方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至委托方指定的账户。 (1)意向承租方(受让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承租方(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的; (3)意向承租方(受让方)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承租方(受让方)参与交易活动的; (4)承租方(受让方)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5)承租方(受让方)未按交易文件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或签订《交易合同》的。 |
| 最高报价人(单位):秦玉 |
| 最高报价:5.7万元/年 |
| 结束时间:2026年05月11日 09时08分55秒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以网上公开出租27宗国有资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公开出租国有资产的基本情况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的概况 | 出租数量 | 标的所在地 | 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 | 增价幅度 |
| 1 | 交易中心1号门面 | 房屋户型:门面;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否; | 66.22平方米 | **区 | 5.1万元/年 | 2万元 | 0.2万元/年 |
| 2 | 农机公司102室 | 房屋户型:套间;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否; | 66.7平方米 | 市辖区 | 0.6万元/年 | 0.5万元 | 万元/年 |
| 3 | ****办公室1间 | 房屋户型:单间;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否; | 18平方米 | 市辖区 | 0.41万元/年 | 0.2万元 | 0.05万元/年 |
| 4 | ****办公室2间 | 房屋户型:单间;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否; | 42平方米 | 市辖区 | 1.2万元/年 | 0.6万元 | 0.05万元/年 |
| 5 | 原**局门面1号 | 房屋户型:单间;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否; | 14.68平方米 | 市辖区 | 1.58万元/年 | 0.5万元 | 0.05万元/年 |
| 6 | 原**局门面2号 | 房屋户型:单间;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否; | 19.57平方米 | 市辖区 | 1.78万元/年 | 0.5万元 | 0.05万元/年 |
| 7 | 原**局门面3号 | 房屋户型:单间;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否; | 19.57平方米 | 市辖区 | 1.78万元/年 | 0.5万元 | 0.05万元/年 |
| 8 | 原**局门面4号 | 房屋户型:单间;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否; | 19.57平方米 | 市辖区 | 1.78万元/年 | 0.5万元 | 0.05万元/年 |
| 9 | 原**局门面5号 | 房屋户型:单价;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否; | 14.68平方米 | 市辖区 | 1.41万元/年 | 0.5万元 | 0.05万元/年 |
| 10 | 原**局门面6号 | 房屋户型:单间;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否; | 13.46平方米 | 市辖区 | 1.3万元/年 | 0.5万元 | 0.05万元/年 |
| 11 | 原**局门面8号 | 房屋户型:单间;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否; | 19.57平方米 | 市辖区 | 1.78万元/年 | 0.5万元 | 0.05万元/年 |
| 12 | 原**局门面12号 | 房屋户型:单间;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否; | 15.9平方米 | 市辖区 | 1.52万元/年 | 0.5万元 | 0.05万元/年 |
| 13 | 原**局门面13号 | 房屋户型:单间;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否; | 19.57平方米 | 市辖区 | 1.78万元/年 | 0.5万元 | 0.05万元/年 |
| 14 | 原**局门面14号 | 房屋户型:单间;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否; | 15.9平方米 | 市辖区 | 1.52万元/年 | 0.5万元 | 0.05万元/年 |
| 15 | 原**局门面15号 | 房屋户型:单间;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否; | 13.4平方米 | 市辖区 | 1.3万元/年 | 0.5万元 | 0.05万元/年 |
| 16 | 华瑞1、3号仓库 | 房屋户型:单间;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否; | 55平方米 | 市辖区 | 0.7万元/年 | 0.5万元 | 0.05万元/年 |
| 17 | 原巴黎婚纱1号门面 | 房屋户型:单间;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否; | 104.51平方米 | 市辖区 | 3.5万元/年 | 1万元 | 0.1万元/年 |
| 18 | 原巴黎婚纱2、3号门面 | 房屋户型:单间;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否; | 91.33平方米 | 市辖区 | 9万元/年 | 3万元 | 0.1万元/年 |
| 19 | 原巴黎婚纱4号门面 | 房屋户型:单间;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否; | 85.56平方米 | 市辖区 | 6.5万元/年 | 3万元 | 0.1万元/年 |
| 20 | ****服装店 | 房屋户型:单间;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否; | 60.5平方米 | 市辖区 | 6.53万元/年 | 3万元 | 0.1万元/年 |
| 21 | 原粮食局1号门面 | 房屋户型:单间;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否; | 21.28平方米 | 市辖区 | 0.77万元/年 | 0.5万元 | 0.05万元/年 |
| 22 | 原粮食局2号门面 | 房屋户型:/;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否; | 22.64平方米 | 市辖区 | 0.82万元/年 | 0.5万元 | 0.05万元/年 |
| 23 | 原粮食局3号门面 | 房屋户型:单间;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否; | 22.05平方米 | 市辖区 | 0.79万元/年 | 0.5万元 | 0.05万元/年 |
| 24 | 原粮食局4号门面 | 房屋户型:单间;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否; | 21.64平方米 | 市辖区 | 0.78万元/年 | 0.5万元 | 0.05万元/年 |
| 25 | 原粮食局5号门面 | 房屋户型:单间;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否; | 21.81平方米 | 市辖区 | 0.79万元/年 | 0.5万元 | 0.05万元/年 |
| 26 | 原粮食局6、7号门面 | 房屋户型:单间;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否; | 42.5平方米 | 市辖区 | 1.53万元/年 | 0.5万元 | 0.05万元/年 |
| 27 | 原粮食局8号门面 | 房屋户型:单间;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否; | 19.25平方米 | 市辖区 | 0.69万元/年 | 0.5万元 | 0.05万元/年 |
二、竞价方式的选择:网络竞价(其他模式)
三、本次国有资产公开出租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https://szjy.****.cn:18090/portal/index,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好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符合本公告要求足额交纳竞价保证金的竞价人,方可参加本次网上公开出租交易活动。交易中心只提供公共**交易平台服务,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
四、本次网上公开出租具体要求及竞得人确定方式详见各标的公开出租文件。有意竞价者可登录**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查询。竞价人可于2026年04月23日09时00分00秒至2026年05月09日16时30分00秒,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网上公开出租标的相关文件,并按相关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价。
五、本次网上公开出租活动网上报名时间为2026年04月23日09时00分00秒起(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至2026年05月09日16时30分00秒止。
六、竞价人应及时登录**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在系统上向出租人提交竞价申请,并交纳竞价保证金(保证金交纳账号由交易系统随机生成)。竞价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6年05月09日16时30分00秒。
七、本次网上公开出租活动竞价开始时间为2026年05月11日09时00分00秒(自由竞价时间为0分钟,限时竞价时间为4分钟)。
八、如果在参加本次网上公开出租活动的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联系各相关单位,联系电话如下:
网上出租业务咨询电话:**** 180****1973
交易系统使用服务咨询电话:****交易中心 0744-****295
****
2026年04月23日
根据_****___来函,现将2026年04月23日发布的张国资公告〔2026〕125号国有资产-交易编号****交易进行终止。
特此公告。
****交易中心
2026年05月22日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参与项目竞价申请及竞价;
2.诚实守信、依法经营,能够良好履行合同,无不良信用记录;
3.能严格遵守****提出的对于出租国有资产的限制性规定,爱护所租赁的国有资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登记及竞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