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受理的****(下称“金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已依法指定****公司为管理人。****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状况,依法推进债权审查和资产核查,保障全体债权人合法权益,为法院、债权人、管理人等相关主体提供推进破产程序的参考依据,现对审计机构的选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事项****公司会计账目进行财务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财务审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股东的出资及实缴情况;
2.****公司自成立之日起至2026年6月22日的固定资产、对外股权投资、无形资产、所有者权益等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
3.审计资产情况,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预付账款的形成和依据进行说明,并将合同、财务凭证、确认函、欠条、决算书、权属文件等能够证明应收款项(资产)存在的依据文件整理成独立的文档,移交给管理人,供管理人清查追收;
4.****公司负债情况,协助管理人进行债权审查,根据管理人要求,对部分申报的债权发表独立审计意见;配合管理人调查、认定、计算职工债权;
5.****公司资金流向及与关联企业/人、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资金流向、用途、盈亏等情况;
6.****公司职工工资欠付及社保费用缴纳情况;
7.****公司是否存在企业破产法第十六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或第三十三条的情况;
8.****公司及关联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具有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非正常收入、侵占公司资产等违法违规行为;
9.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发表审计意见。必要时,在审计报告中作特别披露;
10.人民法院或管理人提出的其他相关工作事项,具体工作内容以签署的委托合同为准。
二、选聘条件与承诺事项1.审计机构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证,具有相应的审计资质,并入选《2024-2025****人民法院司法辅助对外委托鉴定类专业机构名册》或《2024-2025****人民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名册》;
(2)审计机构及从业人员近3年无行政处罚、行业惩戒、失信记录、重大执业过错,****法院委托黑名单。
(3)审计机构在本年度内已参加了执业责任保险;
(4)不存在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回避情形,且不存在以下利益冲突情形:①****公司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②****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三年内,****公司提供相对固定的审计等中介服务;③可能影响中介机构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2.审计机构应当主动承诺以下事项
(1)派驻不少于3名专职人员驻场工作,按期出具审计报告及专项报告。
(2)应在接受委托后60日内出具综合审计报告,并根据管理人的要求配合完成债务核查、财产调查、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就相关专门问题出具专项审计报告,以及在管理人规定期限内完成管理人指定的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3)审计收费金额不超过20万元(含本数),报价超出上限视为无效,最终费用以委托合同确定的金额为准。报价须包含全部基础审计、报告出具、现场工作、债权人会议答疑等费用。审计机构须承诺若无法在接受委托后60日内出具综合审计报告(第一稿),将在报价基础上下浮20%收取审计费用。审计机构未在接受委托后90日内出具综合审计报告的,管理人有权解除委托合同,且无须支付审计费用。
(5)鉴于破产清算案件的特殊性,审计机构应当垫资进场开展工作,并应先行出具相关审计报告以及配合管理人完成各项债务核查、财产调查等工作。委托合同所约定的审计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作为破产费用,将在破产财产最终分配时予以支付,审计机构不得在此之前要求支付审计费用。
三、报名程序与材料1.报名时间:自公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17日17:00止;
2.报名方式:
意向审计机构将相关报名材料制作成一个PDF文档,文档名称为“××公司+金源公司审计选聘材料”,发送至管理人的工作邮箱:****@139.com;同时,****法院诉讼资产网的本案选任公告页面点击“我要报名”按照指引完成报名。
3.报名材料:
(1)申请书;
(2)审计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3)已编入名册的证明材料;
(4)相关资质证明;
(5)拟指派团队成员的姓名、基本情况、职业资格等;
(6)报价函,须明确收费标准,报价方案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7)符合报名条件和全面响应公告内容的承诺函。
四、资格审查、摇号时间及方式1.管理人完成资格审核后,将符合报名****人民法院;拟定于2026年9月21日10:00分,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运用系统摇号软件,随机选出两家,第一家为选定机构,第二家为备选机构;
2.若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机构报名,则直接进行指定,并在《2024-2025****人民法院司法辅助对外委托鉴定类专业机构名册》中随机确定备选机构;
3.若无符合条件的机构报名,将在《2024-2025****人民法院司法辅助对外委托鉴定类专业机构名册》中随机指定。
五、咨询与联系破产管理人:高律师;
联系电话:191****5969(微信同号)
监督电话:199****0011(民事审判第二庭王法官)
191****0669(技术室王主任)
****管理人
二○二六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