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受****委托,****公司****公司职场装修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已于2026年8月24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进行澄清补充:
一、澄清事项
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与计价表(安装部分)中 "管理费、利润、措施费等(投标单位自主填报)" 单元格及税金栏的填报要求,与《编制说明》第2.2条 "2.投标人填写报价时,封面、投标总价、投标报价汇总表、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均为自动生成,投标人禁止填写;全费用单价分析表、主材品牌及报价明细表投标人只能填写蓝色填充单元格,其余单元格禁止填写。" 的表述不一致。
二、澄清内容
自主填报范围:投标单位在填写本清单时,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与计价表中的单价组成均可自主填报(包括直接费、管理费、利润、措施项目费),有公式链接的部分不允许调整,****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为商务标的一部分,****公司公章并作为投标文件上传,同时提供EXCEL版本作为附件。标书代写
税金:税金部分由投标人按国家及项目所在地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自行确定计税口径,在计价表税金栏填报税金金额。
投标人填报的金额(含直接费、管理费、利润、措施费、税金等)均应计入投标总价,并与投标报价汇总表的填报口径保持一致。
投标人有应填报未填报内容的,相应金额按0元计入投标总价。
三、效力说明
本澄清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与本澄清不一致的,以本澄清为准。除本澄清明确调整的内容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四、时间安排
因本次澄清涉及报价口径调整,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原定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由2026 年9月15日9时00分顺延至2026年9月29日9时00分。请各投标人按顺延后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五、送达与确认
请各潜在投标人收到本澄清后1日内,****集团集中采购平台(https://eps.****.com)点击确认收悉;逾期未确认的,视为已收悉本澄清全部内容。
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区经十路11616****中心C座**金融大厦
联系人:杨玲
联系方式:0531-****7320
代理人:****
地址:**省**市**区**南路112****银行****支行南门2层
联系人:兰许泽、辛海燕、刘著、王昕
电话:0351-****507;139****6362
电子邮件:****@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