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江安县税务局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公开比选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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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公开比选采购公告

****受****委托,拟对****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比选,通过发布比选公告面向社会邀请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比选申请人参加比选。

一、项目编号:****

二、比选项目:****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三、资金情况:资金已落实。

四、比选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计2个包,各包拟确定1名中选人。

采购包1(畜禽肉) :预算金额为人民币45万元;

采购包2(蔬菜、蔬菜加工品、食用菌、薯类、豆类、禽蛋、蛋制品、淡水养殖产品、水产品加工、谷物细粉、水果、坚果加工品、豆腐及豆制品、乳制品、碾磨谷物及谷物加工品、植物油及其制品、调味品、调味香料、烘烤食品、方便食品) :预算金额为人民币52万元。

标的名称:详见比选文件第六章。

标的名称对应的所属行业:详见比选文件第六章。

具体详见比选文件第六章。

五、比选申请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比选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本项目确定比选申请人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包1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比选申请人提供的所有产品应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制造。

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采购包2的比选申请人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具备食品经营备案证。(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提供证书复印件。

六、比选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比选文件发售自2026年9月11日至2026年9月15日每天上午09:00至下午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本项目比选文件无偿获取(比选文件售后不退, 比选资格不能转让)。

请比选申请人通过以下流程进行比选文件购买:

请比选申请人通过本单位网站(www.****.net)进行注册报名;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该网站的“使用手册”。报名询问电话:028-****0033-0。

七、比选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6年9月21日10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开标当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标书代写

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比选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标书代写

八、比选地点:

****4楼会议室

九、本比选邀请在****门户网站(https://sichuan.****.cn/col/col7407/index.html?number=A001001)上予以公告;

十、采 购 人:****

地 址:**省**市**县竹都大道东段167号

联系人:钟先生

电 话:0831-****024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高新区天府大道1700****中心E3门栋6楼2-1-611-615

邮 编:610071

联 系 人:袁女士

联系电话:028-****0033转2016

电子邮件:****@163.com

附件:****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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