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新世纪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新增4.2类危险货物集装箱作业项目第二次公示

审批
辽宁-营口-鲅鱼圈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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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 ****新增4.2类危险货物集装箱作业项目第二次公示
鼎乐w 发表于 2026-09-10 17:52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接受项目周边公众的监督,现就[****新增4.2类危险货物集装箱作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信息予以第二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新增4.2类危险货物集装箱作业项目
项目地址:**省**市**区****港区**作业区的集装箱码头区53#-54#内
建设内容:本次环评主要内容为53#-54#泊位增加危险货物集装箱的装卸作业,涉及货种为第4类第4.2项易于自燃的物质(仅活性炭和种子饼)。本项目拒绝接收第1类爆炸品、第2.3类毒性气体、第6.2类感染性物质、第7类放射性物质、自反应物质、固体退敏爆炸品、液态退敏爆炸品和列入国家剧毒化学品目录的物质。以上危险货物均存放于独立的危险货物包装或容器内(袋装、瓶装、桶装或木箱、纸箱装),然后再按照有关配载隔离要求码放在集装箱中。危险货物集装箱装卸作业方式均为车船直取,不设置危险货物堆场。本次仅在现有的53#-54#泊位普通货物集装箱装卸的基础上,通过捎带箱的方式增加危险品集装箱的装卸作业,采用车船直取的装卸方式,不涉及后方堆场及码头临时堆场。
项目性质:改扩建
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现有工程为****港区53#-54#泊位,装卸普通货物集装箱和部分危险货物集装箱,三期及四期工程均已取得环保手续。依托现有装卸设备、船舶、泊位等设施,废气、废水、固废处理措施维持现状,污染物达标排放。已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具备相应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 建设单位:****
(2) 联系人:何经理
(3) 联系电话:188****5989

三、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 评价单位:**市****公司
(2) 联系人:王工
(3) 联系电话:151****2882
(4) 电子邮箱:****@qq.com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

https://pan.**.com/s/1oXcJ71BQo4LbVNSakFkAFgpwd=r47b 提取码: r47b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八、公众意见提出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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