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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专业工程暂估价填报口径的特别说明
各潜在投标人:
经确认,本项目XML版工程量清单载明的专业工程暂估价为250000元。部分投标人未套价时,系统可能自动计取9%增值税并显示为272500元,该金额仅为系统计税后的显示结果,并非清单载明的暂估价金额。
现明确如下:
一、投标函、投标汇总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专业工程暂估价均按XML版清单载明的250000元填报。
二、填报250000元的,与XML版清单一致,视为按招标清单响应,不作废标。
三、清标软件提示“暂估价不一致”的,不作废标处理。
四、合同签订及结算按财评原始口径含税250000元执行。
五、本说明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此前答疑与本说明不一致的,以本说明为准。
其余招标条件均不作调整。此前相关答复与本答疑不一致的,以本答疑为准。本答疑属于招
标文件组成部分。
特别提示:本次答疑不属于对招标文件实质性修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保持不变。标书代写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2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