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泉乡羊坊滩村人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柳泉乡羊坊滩村人饮改造项目已由****以******改革局以《******改革局关于柳泉乡羊坊滩村人饮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红发改审发〔2026〕2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估算投资508.72万元,建设资金来自常态化帮扶资金和地方财政统筹资金,招标人为****,代理机构为****。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柳泉乡羊坊滩村人饮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柳泉乡羊坊滩村
2.3项目概况及规模:改造管线总长度39.37公里,其中:入村入巷管10.49公里,采用dn160-50PE管;入户管28.880公里,采用dn32-25PE管;配套各类阀井121座,安装智能远传水表574块、标识牌37个、标识桩等。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事业单位,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任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专业建造师执业证及注册证(证书上工作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具备由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9月10日09时00分至2026年09月17日23时59分(**时间,下同),持CA数字证书登录《**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电子标服务
4.2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4.3其他:
(1)**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锁业务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认证中心****公司,联系电话:****188588咨询。
(2)本项目依托电子交易系统依法开展招投标交易活动,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公司,客服电话:****875711,0951-****120。
5.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不见面)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10月22日9时00分标书代写
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在开标时间进入《**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在线参加开标活动。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及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0元(依据《自治区发****建设厅****水利厅****管理局关于优化工程建设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宁发改法规〔2022〕506号),免缴投标保证金)。
6.2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2%。(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执行)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本项目采用(采用/不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发布。
9.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水务局,联系电话:0953-****459。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区柳泉乡
联系人:刘鹏举
电话:0951-****666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康力大厦14楼1413
联系人:杨晓慧(项目负责人)、米兰、孙悦
联系电话:133****5009
****
2026年0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