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省****委员会关于依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决定》及中省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文件等法规政策要求,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开程序,全面识别决策实施的各项风险,现将《**县城镇公共管网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决策事项基本情况
(一)事项名称:**县城镇公共管网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
(二)评估主体:****
(三)决策事项相关内容
1.价格调整政策依据和背景:(1)落实中省供水价格调价机制,深化水价机制改革。(2)理顺水价结构,优化城市供水价格管理。(3)保持水价合理水平,促进供水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2.现行自来水价格
**县现行城镇居民、非居民、特行用水户自来水价格为2018年和2022年制定实行,2022年实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3.此次调整方案主要内容
本次价格调整方案主要从居民水价阶梯水价制度、非居民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污水处理费的调整、实施范围、相关政策、配套措施六个方面进行了说明。
(1)居民水价阶梯水价制度:本次居民水价调整主要是将水价结构由基本水价、水**税、污水处理费、户表改造资金四项改为三项,去掉户表改造资金。
城镇居民用水实行阶梯水价制度,以居民家庭户年度用水量作为计量周期,每户家庭以4人为基础,阶梯水量按三级设置,各级基本水价按1:1.5:3的比例安排。
调整后的居民水价具体详见下文:**县城镇公共管网自来水销售价格表。
合表用户居民用水价格在居民第一阶梯终端水价基础上加收0.10元/m3,供水费用由终端用户公平分摊。
居民用水阶梯水价计量结算周期以年为单位,居民家庭人数超过4人,每增加1人,各级用水量年增加36立方米。每户人口数由供水企业根据用户提供的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认定。
(2)非居民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此次价格调整特种行业用水终端水价未变,非居民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具体水价详见下文:**县城镇公共管网自来水销售价格表。
(3)污水处理费的调整及要求
此次价格调整居民用水污水处理费由0.85元/立方米调整至0.95元/立方米;非居民和特行用水污水处理费由1.20元/立方米调整至1.40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代征单位按月足额上缴国库,专款专用,严禁坐支、截留、挤占、挪用,严禁随意减免、擅自扩大征收范围。
(4)实施范围:**县**公共管网自来水价格适****集团****公司供水管网覆盖区域。
(5)相关政策
①执行居民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用水价格在执行居民用水第一阶梯终端水价基础上加收0.10元/m3。
②低保用户水价。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用户用水价格每立方米优惠0.5元。
③二次供水费用具体收取情况。方案中具体说明了二次供水费用的收取情况,并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用户的终端水价基础上加收任何费用。
④居民阶梯水价、非居民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所增加的收入用途。可作为供水企业收入,应当主要用于管网和户表改造、水质提升、弥补供水成本上涨等。
(6)配套措施:加快推进户表改造工作、积极开展二次供水设施移交工作、建立水价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合理补偿机制、规范供水企业收费行为、夯实工作责任、加强宣传引导。
本次价格调整后的水价见下表:
注:居民生活用水包括居民生活、福利院、****学校、幼儿园用水。
非居民生活用水包括工业、行政事业单位和经营服务业用水。
特种行业用水包括洗车、以自来水为原料的纯净水生产、高尔夫球场、洗浴、足浴、滑雪场用水等。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对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进行全面分析,征询相关利益群体和公众意见,查找风险点、影响程度,提出社会稳定风险等级、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等,维护当地社会和谐稳定。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事项、方式及时限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受本决策实施影响的公众及相关利益群体。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1)对该决策了解情况;(2)对该决策实施持何种态度;(3)该决策实施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因素;(4)该决策实施对当地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影响;(5)该决策实施对利益群体的主要影响;(6)对该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3.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对该决策事项的意见和建议。
4.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限:自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即2026年9月10日至2026年9月23日。
四、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中心街190号县政府四楼
联系电话:029-****8605
邮箱:****@163.com
****
202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