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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财政局关于2018-2019****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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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宣传月主题活动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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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 此次活动分为两个阶段,****学校,负责制定科学合理的现场观摩路线方案,完成沿线及参观点位展板、指引标识等宣传物料的设计与制作,并统筹做好联络对接、人员引导、秩序维护等现场组织保障工作。第二阶段全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宣传月主题活动,负责活动整体策划与执行,编制详细活动实施方案,完成所需宣传物料及配套用品的制作与搭建;AI数智人窜场视觉秀,负责活动串场流程设计及仪式环节的统筹调度;承担全程摄影、摄像及后期影像资料整理制作工作,确保活动各环节衔接流畅。 |
| 项目预算金额:1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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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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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 地址: **市**区**街道牛山路33号公共服务平台9楼 联系人: 池老师 联系电话: 0755-****0149 传真: 电子邮箱: jyjaq@szgm.****.cn 公告日期:2026年9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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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