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港董家口港区北三突堤7-8#泊位工程码头及前方堆场施工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 项目编号 | **** |
| 有效起始日期 | 2026-09-10 | 有效截止日期 | 2026-09-29 |
| 项目名称: | ******港董家口港区北三突堤7-8#泊位工程码头及前方堆场施工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SPGGK-202****3002 |
| 项目类型: |
工程类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公告类型: |
资格后审公告 |
| 规模: |
包括**港董家口港区北三突堤7-8#泊位工程(码头及前方堆场)施工图纸范围的所有内容以及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所有内容,包括码头主体结构(含直立式护岸),附属设施(系船柱、橡胶护舷、包括**港董家口港区北三突堤7-8#泊位工程(码头及前方堆场)施工图纸范围的所有内容以及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码头主体结构(含直立式护岸),附属设施(系船柱、橡胶护舷、护轮坎、车挡、顶升埋件、防风装置预埋件、锚定装置预埋件等),前方作业区域(E区回填)的陆域形成、地基处理、道路堆场、#2变电所及机修车间、给排水、供电照明、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配套管网等相应配套工程,具体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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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金来源: |
自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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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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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依法从省级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修改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依法从**省公共**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1分包“允许分包的专项工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且分包前应经招标人审批,分包金额不高于投标总价的30%;”修改为:“允许分包的专项工程:不涉及主体工程和关键工作的专业工程分包及劳务分包。分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且分包前应经招标人审批,分包金额不高于投标总价的30%;”。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九、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内容修改为: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6-09-29 09:30:00;开标地点:****中心位于**区**南路27****中心三楼5号开标室(306室) 4、因系统生成的招标文件未自动生成第六章“图纸”章节,现增加该章节,图纸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5、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二信封报价文件-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说明:本项目所有与报价有关的报价表格均按照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格式进行填报。”修改为“说明:本项目所有与报价有关的表格,除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格式进行填报,还应提供综合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等表格。”。标书代写 |
| 招标人: |
**** |
| 招标人联系人: |
张振华 |
|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 |
178****2778 |
| 招标人地址: |
**省**市**区经八路12号 |
| 代理机构: |
**** |
| 代理联系人: |
董玉辉 |
| 代理联系电话: |
137****5898 |
| 代理地址: |
**省**市高新区龙奥北路海信龙奥九号2号楼20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