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曲自然资规告字[2026]003号
****政府批准,****规划局公开拍卖出让以下二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位置 | 面积 (平方米) |
规划用途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增价幅度 | 规划建设指标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 容积率 | 建筑系数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 | |||||||||
| (2026)G05 | 经济开发区内 | 40000 | 工业用地 | 50年 | 1392 | 1392 | 5 | ≥1.2 | ≥40% | ≤15% | 按控规执行 | ****426BA0018 |
| (2026)G06 | 党城镇齐古庄村村东 | 1781.19 | 零售商业用地 | 40年 | 153 |
153 | 10 | 0.2722 | — | — | — | ****426BA0017 |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以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且不低于出让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6年9月10日至2026年9月29日,法人单位获取请携带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获取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6年9月10日至2026年9月29日****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29日16时3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6年9月29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拍卖时间:2026年9月30日10时00分。
拍卖地点:****交易中心。
七、特殊说明:
1.对于违反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或出让合同约定的将采取以下惩戒措施:取消参与竞买资格、取消竞得资格、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收回已出让土地等、结合实际限制其在本城市内参加土地竞买,视违约情节严重程度决定竞买保证金全部或部分不予返还。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2.(2026)G05号宗地按该宗地县规管设字(2026)008号规划条件执行;(2026)G06****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审批局****加油站规划认定意见》规划条件执行;(2026)G05号地块按“标准地”进行出让,具体控制指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300万元/亩;亩均税收≥16.5万元/亩;建筑容积率≥1.2;能耗标准:项目工业增加值能耗≤0.6吨标准煤/万元(区域评估完成后,再核定具体标准);****开发区规划环评要求;单位排放标准: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量年均消减率≥3%;单位工业增加值废水排放量≤7吨/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固废产生量≤0.1吨/万元;宗地绿地率:≤15%,建筑高度按控规执行。
3.(2026)G06号宗地内建筑物一并出让,地上建筑物由********公司进行了评估,评估值为29.89万元人民币,土地竞得者地块成交后将地上建筑****财政局专户。
八、联系地址与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交易中心0312-****002
联 系 人:路女士
联系电话:136****5330
开户单位:****规划局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县支行
银行帐号:505********014649
****规划局 ****公司
202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