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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县朗杰塘生态修复项目(水利灌溉设施配套部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阿****水厂饮用水水质提升与综合改善工程
建设单位:****
验收调查报告编制单位:**旭达****公司
建设地点:**自治区**地区**县狮泉河镇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公示时间:2026年9月10日起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在此时间内可向业主单位或验收编制单位咨询项目验收相关信息。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尚工
联系电话:153****7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