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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决定以下项目实行对外委托评审,请****财政局关于印发《**市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对外委托评审实施意见(修订)》(瓯财建〔2023〕1号)以及补充合同的相关规定,于2026年9月11日上午9:00****财政局三楼会议室。请投标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场。
2026年第十五期委托评审项目:(单位:万元)
1、****服务区出入口连接线工程 预算评审 送审金额:440.7430
2、**市通济街道东溪村非遗****活动中心 结算评审 (预审:联审)送审金额:338.8906
**** 202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