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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226MAC9PMM033 | 建设单位法人:周军 |
| 史飞宇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新区创业路39号 |
| **旗滨**钓鱼礁1000吨级散杂货码头1#~6#泊位建设工程(一期)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39-干散货(含煤炭、矿石)、件杂、多用途、通用码头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G5532-G5532-货运**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社区南洋路128号 |
| 经度:121.628659 纬度: 29.18409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0-31 |
| 甬环宁建〔2023〕12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6-06-0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8500 |
| 86.8 | 运营单位名称:**** |
| ****0226MAC9PMM033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研究中心 |
| 123********5317705 | 验收监测单位:****研究所,******公司 |
| 123********0452545,****0211MAD32MEJ9W | 竣工时间:2025-11-30 |
| 2026-06-08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8-01 |
| 2026-08-1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9-0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zoceanc.****.cn/2026/0813/c54895a****668/page.htm |
| 散杂货码头 | 实际建设情况:散杂货码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3个1000吨级散杂货泊位,年吞吐量100万吨,用海域面积约24.37亩,用地面积约51.01亩,不涉及危险品储罐。 | 实际建设情况:**3个1000吨级散杂货泊位,年吞吐量120万吨,用海域面积约24.37亩,用地面积约50.6亩,不涉及危险品储罐。 |
| 年吞吐量增加20%,用地面积减小0.8%。年吞吐量增加是因为项目一、二期之间进行了调整;用地面积减小是因为陆域道路、堆场用地较设计稍有减小。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船→门机(抓斗)+移动漏斗→自卸汽车(企业自备)→港外(散货不堆存) | 实际建设情况:船→门机(抓斗)+移动漏斗→自卸汽车(企业自备)→港外(散货不堆存)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不涉及矿石码头堆场防尘、液化码头油气回收、集装箱码头压载水灭活等。 | 实际建设情况:不涉及矿石码头堆场防尘、液化码头油气回收、集装箱码头压载水灭活等。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码头位于**市**县钓鱼礁。 | 实际建设情况:码头位于**市**县钓鱼礁。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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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化粪池和污水管道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 项目建设了化粪池和污水管道,处理运营期生活污水 | 化粪池出口废水各监测指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 |
| 2 | 初期雨水处理设施和沉淀池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水质的标准 | 项目建设了初期雨水处理设施和沉淀池,处理运营期初期雨水 | 初期雨水回用出口废水各监测指标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水质的标准 |
| 1 | 水雾喷淋装置和移动式雾炮机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 | 码头运营期配备了水雾喷淋装置和移动式雾炮机 | 工程厂界TSP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工程周边大气敏感目标——明港社区大气环境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 |
| 1 | 简易声屏障 | 《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 | 码头施工期设置了简易声屏障 | 项目施工期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 | |
| 2 | 岸电系统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 码头配置了岸电系统,船舶靠泊后接入岸电系统,关闭船上辅机 | 项目四侧厂界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要求 |
| 1 | 施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政府指定地点,不得直接排放入海。 |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就近利用周边的生活垃圾收集设施,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施工船舶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了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船舶油污水、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接收处理协议,受托方为******公司;钻渣固化****政府指定地点。 | |
| 2 | 运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沉淀池污泥收集外运处置;隔油池废油、机修废矿物油属于危险废物,在场地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运营期码头设置了分类垃圾桶,对生活进行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码头建有危废暂存间,对隔油池废油、机修废矿物油等危废进行暂存,同时沉淀池污泥、隔油池废油、机修废矿物油等已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企业防污处理委托协议,受托方为******公司。 |
| 1 | 根据环评报告核算的海洋生物损失价值,****管理部门开展渔业增殖放流等生态补偿措施。 | 建设单位根据农业部《建设项目对海洋生物**影响评价技术规程》(SC/T9110-2007)的相关要求,制定了的生态补偿计划,根据环评报告核算的海洋生物损失价值,采用了人工增殖放流的方式进行生态补偿。由于工程实际建设中,栈桥11~17#排架采用Φ1200mm灌注桩(环评中为Φ1000mm灌注桩),导致海洋生物损失略有增加,但增加很少,可在工程二期建设完成后进行补偿,也可并入周边其他涉海工程生态补偿方案中。 | |
| 2 | 做好海洋生态保护工作。切实落实渔业生物生活史敏感时期、重要生境和敏感目标避让等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落实海洋生物**的补偿和生态修复措施。 | 本项目PHC管桩施工时间为2024年7-2024年9月,避开了渔业生物生活史敏感时期,项目周边没有渔业生物重要生境和敏感目标。建设单位根据农业部《建设项目对海洋生物**影响评价技术规程》(SC/T9110-2007)的相关要求,制定了的生态补偿计划,根据环评报告核算的海洋生物损失价值,采用了人工增殖放流的方式进行生态补偿。 |
| 1 | 施工期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作业,施工船舶在施工期间与海事部门充分沟通协调,施工时配备必要消防等设施。 | 施工期施工单位制定了施工方案,并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作业;施工船舶在施工期间与海事部门进行了沟通协调;施工时配备了相关应急物资。 | |
| 2 | 运营期加强人员环境风险事故的防范意识,码头配备相应应急设备,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 运营期建设单位会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环境风险宣传教育;码头配备了相应应急设备,制定了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 |
| 3 | 加强风险防范。建立溢油事故应急体系,按照《**溢油应急设备配备标准》配备相应的溢油应急防范材料;制定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风险事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 本项目建立了溢油事故应急体系,按照《**溢油应急设备配备标准》配备了相应的溢油应急防范材料和设备,制定了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在环保部门进行了备案。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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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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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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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环评报告核算的海洋生物损失价值,****管理部门开展渔业增殖放流等生态补偿措施。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建设单位根据农业部《建设项目对海洋生物**影响评价技术规程》(SC/T9110-2007)的相关要求,制定了的生态补偿计划,根据环评报告核算的海洋生物损失价值,采用了人工增殖放流的方式进行生态补偿。由于工程实际建设中,栈桥11~17#排架采用Φ1200mm灌注桩(环评中为Φ1000mm灌注桩),导致海洋生物损失略有增加,但增加很少,可在工程二期建设完成后进行补偿,也可并入周边其他涉海工程生态补偿方案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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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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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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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