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104MA37YG5P4K | 建设单位法人:晏锋 |
| 温舜茜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开发区 |
| ****开发区昌东大道7077号 |
| **电厂扩建500千伏送出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 建设地点: | **省**市信** |
| 经度:114.864550,114.913000;114.864180,114.913000 纬度: 25.316160,25.280750;25.309210,25.280750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9-26 |
| 赣环审〔2025〕9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8713 |
| 112.39 | 运营单位名称:******公司 |
| 913********040409J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 |
| 914********5634079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4********648285J | 竣工时间:2026-05-12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8-1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9-1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html/main/col7/2026-08/13/202********510****15190_1.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将**-雷公山I回500kV线路π****电厂扩建,****电厂扩建~**500kV线路、**电厂扩建~雷公山500kV线路。本期工程**两条并行走线的单回线路,**线路路径全长2×8.5km(其中同塔双回线路路径长度2×0.05km、单回线路路径长度16.9km),**杆塔44基。工程另需拆除原赣雷I、II线杆塔2基,拆除原赣雷I线线路0.6km。 | 实际建设情况:将原**-雷公山I回500kV线路π****电厂扩建500千伏配电装置区,****电厂扩建~**500kV线路(远赣线)、**电厂扩建~雷公山500kV线路(远雷线)。 线路总长度为15.287km,**杆塔43基,****电厂扩建出线处终端塔为双回路架设外,其余均为单回路架设。双回线路路径长2×0.05km,单回线路路径长度15.187km。其中,**500kV远赣线7.779km,杆塔23基,起点为500kV远赣线23#塔附近,****电厂扩建500kV配电装置构架;**500kV远雷线7.508km,杆塔20基,起点为500kV远雷线21#塔附近,****电厂扩建500kV配电装置构架。 拆除原赣雷I、II线杆塔2基,拆除线路长度约0.7km。 |
| 线路路径总长度减少了1.713km;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输变电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输变电工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前期 生态影响 (1****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旅游风景区核心区和缓冲区采取完全避让的原则。(2)尽可能避开林区或沿林区边缘通过,以减少林木砍伐量,保护自然环境。对部分跨越林区线路,考虑采用高塔跨越,仅对塔位施工范围内的林木砍伐,对山坡、沟谷的林木尽可能保留。杆塔定位尽可能避开果园,经济作物田地。(3)对于线路在房屋密集地带,尽量考虑采用高塔跨越,满足对邻近居民房屋处电场强度的要求,减少房屋拆迁量。(4)在规划塔型中设计了铁塔全方位长短腿和不等高基础,最大限度地适应地形变化的需要,使塔基避免了大开挖,保持原有的自然地形。 污染影响 电磁:(1)避开城镇规划区、居民集中区等区域;尽量避开居民住房;对线路邻近居民房屋处电磁环境影响控制在标准限值之内。(2)根据电磁环境影响最大的典型塔型的预测结果,本工程**500kV输电线路导线最小对地高度应满足以下要求。后期实施发生变化时,应确保电磁环境影响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关要求。①**500kV单回线路经过其它地区时,导线对地最小高度应≥11m;经过居民区时,线路边相导线外5m处的1层坡顶、1层平顶、2层平顶、3层平顶房屋导线对地最小高度应分别≥19.5m(保守要求取整为20m)、20.5m(保守要求取整为21m)、22m、24m。②**500kV双回线路经过其他地区时,导线对地最小高度应≥11.5m(保守要求取整为12m);经过居民区时,线路边相导线外5m处的1层坡顶房屋导线对地最小高度应≥25.5m(保守要求取整为26m)。③本工程500kV单回线路并行走线时,经过其他地区时,导线对地最小高度应抬升到≥12.5m(保守要求取整为13m);经过居民区时,线路边相导线外5m处的1层坡顶、1层平顶、2层平顶、3层平顶房屋导线对地最小高度应分别≥25.5m(保守要求取整为26m)、26m、27m、28.5m(保守要求取整为29m)。(3)输电线路下的耕地、园地等场所应按GB8702的要求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噪声:合理选择导线截面和相导线结构以降低线路的电晕噪声水平。施工期 生态影响 (1)施工过程应合理规划,尽量减少施工占地。(2)加强施工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减少对周围环境的扰动和破坏。(3)根据工程具体情况设挡土墙、排水沟等水土保持措施,以减少工程引起的水土流失。(4)基础开挖多余的土石方的堆放应有严格要求,决不允许就地倾倒,要求搬运至塔位附近对环境影响最小且不影响农田耕作的地方堆放。塔基基础施工过程中应设置泥浆沉淀池,用于对灌注桩施工产生的泥浆水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泥浆不外排。(5)对施工临时占地和施工扰动区域,施工完毕后进行农田复耕和植被恢复,确保不发生塌方及水土流失现象。 污染影响 噪声:(1)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做到预防为主,文明施工,并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2)施工单位应合理布置各高噪声施工机械,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应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控制设备噪声源强。(3)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工期,对位于环境敏感目标附近的塔基应限制夜间施工,位于一般地区的塔基施工应尽量安排在白天进行。(4)运输材料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时应做到轻拿轻放。(5)加强施工车辆在施工区附近的交通管理,当车辆途经附近居民点时,限速行驶、不高音鸣号,以减少施工车辆行驶对沿途居民点的噪声影响。施工扬尘:(1)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辅以洒水降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覆以防尘网。(2)施工过程中使用水泥、石灰、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采用防尘布苫盖。(3)施工单位加强施工区的规划管理,物料堆场等定点定位,开挖土方集中堆放、及时回填,对临时堆放的弃土弃渣和砂石料采取防护措施,如覆盖薄膜或防尘布(网)等,减少扬尘的影响。(4)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料及其它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若在工地内堆置超过一周的,应覆盖防尘布或防尘网,防止风蚀起尘及水蚀迁移。(5)车辆运输施工产生的多余土方或运输散体或粉状材料、废物时,必须密闭、包扎或覆盖,避免沿途漏撒,并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控制扬尘污染。(6)对施工场地堆置土方、砂石料等的临时堆场周围进行围挡,采用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施工面集中且有条件的地方应采取洒水降尘等有效措施。(7)施工期间,对工地内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或洒水降尘,特别是在大风天气应加大洒水量和洒水频次;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8)加强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不符合国家废气排放标准的机械和车辆进入工区。(9)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10)施工单位应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11)施工结束后,按“工完、料尽、场地清”的原则立即进行迹地恢复,减少裸露地面面积。固体废物:(1)将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少量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分别堆放,并及时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2)对于线路塔基施工产生的临时土方,施工中在塔基施工场地内设置临时表土堆土场用于堆放需回填的表土,并设置必要的拦挡、覆盖措施,防治水土流失,严禁随挖随弃、随意倾倒等野蛮施工行为;在施工区域设置泥浆沉淀池,用于对灌注桩基础施工产生的泥浆进行沉淀,原为耕地区域的运至合法弃土场处置;其他区域将沉淀的余土堆至塔基征地范围内平整成台状,并将表土回填,同时采取适宜的植物防护和工程防护措施。(3)对于临时施工道路修建过程中产生的土方,应在工程占地区域内设置临时堆放场地,待施工结束清除临时道路的碎石等建筑材料后,将临时堆土回覆路面,以便复耕及植被恢复。(4)对于施工过后多余的砂石料、建筑包装材料等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出施工场地,并妥善处理,严禁随意丢弃。(5)在农田和经济作物区施工时,施工临时占地宜采取隔离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将混凝土余料和残渣及时清除,以免影响后期土地功能的恢复。(6)拆除的废旧铁塔、导线、绝缘子、间隔棒等废旧材料属于可重复利用材料,由施工单位现场收集交由建设单位回收再利用;拆除塔基基础破碎产生的混凝土等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堆存。施工废水:(1)施工期间施工场地要尽量远离水体,并划定明确的施工范围,不得随意扩大,施工临时道路要尽量利用已有道路。(2)施工时应先设置拦挡措施,后进行工程建设。架线时采用无人机放线等先进的施工放线工艺。(3)施工中临时堆土点应远离跨越的水体。(4)尽可能采用商品混凝土,严禁将废水排入河流影响受纳水体的水质。(5)河流两岸的塔基尽量利用地形采用全方位高低腿设计,塔基周围修筑护坡、排水沟等工程措施,减少对跨越河流的水环境影响。(6)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于工程用水及道路降尘;输电线路施工人员为临时租用当地民房居住,少量生活污水纳入当地原有设施处理。(7)加强对施工现场使用带油的机械器具的检修和维护,采取措施防止跑、冒、滴、漏油。针对本工程一档跨越**,提出以下污染防治措施:1)本工程输电线路一档跨越**,跨越段两侧塔基占地均为耕地,地形开阔,使用跨越专用塔型,采取一档跨越形式,使用无人机牵引放线,不设置跨越施工场地。2)跨越段施工时,严格限制施工范围,施工场地尽量远离水体,设置施工活动的警示牌,标明施工注意事项。3)输电线路跨越水体施工时,尽可能避开雨天。4)塔基施工时,需布设浆砌石挡土墙,以保持基面挖方边坡及基础保护范围外临空面或堆积体的土体稳定,减少水土流失。在填方区边坡布设浆砌挡土墙,避免土体在外力作用下崩塌,减少水土流失的同时对塔基及边坡起保护作用。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期 污染影响 (1)输电线路检修时更换的绝缘子****公司物资部门进行处置。(2)加强输电线运营管理,确保周边环境敏感目标处电磁环境与声环境质量能满足相应标准要求,减少对周围电磁环境与声环境的影响。(3)开展运行期电磁环境监测和管理工作,切实减少对周围环境的电磁影响。 运行管理和宣传教育 (1)加强对当地群众进行有关高压送电线路方面的环境宣传工作。(2)建立各种警告、防护标识,避免意外事故发生。(3)依法进行运行期的环境管理工作,制定巡线生态保护方案。对线路巡线工作人员,应加强环境保护意识教育,严禁猎杀野生动物,禁止非法砍伐林木。(4)工程建成后需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5)检查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保证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 | 实际建设情况:已落实。(1)路****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旅游风景区核心区和缓冲区。(2)经现场勘察调查与资料核对,本项目在路径选择阶段已充分进行优化,有效避让了集中林区,对无法避让的区段采用高塔跨越方案,大幅减少了林木砍伐面积。塔位定位严格已尽量避让果园及经济作物区域,相关措施已落实,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对沿线植被和农业经济的影响得到有效控制。(3)经核查,线路已优化未跨越房屋房屋密集地带已采用高塔跨越,尽量减少房屋拆迁量。(4)经核查,工程全线已按设计落实山地区域长短腿铁塔及不等高基础,在实际施工中最大限度减少了土石方开挖和地形改造,保持了原有地貌与植被,工程实际与环评及设计方案相符。已落实。电磁:(1)本项目对城镇规划区、居民集中区等区域进行了避让;尽量避开了居民住房;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线路邻近居民房屋处电磁环境符合标准限值要求。(2)根据设计资料及现场调查,本项目500kV架空线路均满足相应对地高度要求.。根据验收检测结果,电磁环境影响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关要求。(3)输电线路下的耕地、园地等场所已按GB8702的要求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噪声:本项目通过合理选择导线截面和相导线结构,降低了线路的电晕噪声水平。已落实。土地占用保护措施:(1)施工过程已合理规划,尽量减少了施工占地。(2)施工过程已严格进行环境管理,最大限度减少了对周围环境的扰动和破坏。(3)已根据工程具体情况设挡土墙、排水沟等水土保持措施,减少了工程引起的水土流失。(4)经查阅施工记录并结合现场检查,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多余土石方均按规定运至指定堆放场地,未出现就地倾倒行为,堆放点均位于塔基附近环境影响较低、且不影响农田耕作的区域。塔基基础施工过程中已设置泥浆沉淀池,灌注桩施工产生的泥浆水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泥浆未外排。(5)经验收调查,相关区域已进行农田复耕和植被恢复,无塌方及水土流失现象。已落实。噪声:(1)施工单位已全面落实文明施工要求,建立健全施工期环境管理体系,。经调查并主动接受并配合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与检查施工期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或环保投诉。(2)施工机械布局经过合理规划,优先选用了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了必要的隔声、消声措施,有效控制了噪声源强。(3)施工方案经优化,工期安排合理,未发生夜间施工的情况。(4)施工单位已明确规定并执行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禁止鸣笛制度,材料装卸过程均做到轻拿轻放。(5)施工单位加强了施工区域及周边交通管理,车辆途经居民点时严格执行限速、禁止高音鸣号的规定,最大限度地降低了交通噪声影响。施工扬尘:(1)施工过程中已通过洒水降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时未进行土方作业,作业处已覆以防尘网。(2)施工过程中使用水泥、石灰、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时已采用防尘布苫盖。(3)施工单位已对施工区严格规划管理,对物料堆场定点定位,开挖土方已集中堆放、及时回填,对临时堆放的弃土弃渣和砂石料已采取防尘网遮盖的防护措施,减少扬尘的影响。(4)施工产生的弃料及其它建筑垃圾及时进行了清运。(5)车辆运输施工产生的多余土方或运输散体或粉状材料、废物时,已采取密闭、包扎或覆盖等措施,未沿途漏撒,并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未造成扬尘污染。(6)施工场地堆置土方、砂石料等的临时堆场周围已进行围挡并采用密闭式防尘网进行苫盖,施工面集中且有条件的地方已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7)施工期间已对工地内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或洒水降尘,并在大风天气加大洒水量和洒水频次。(8)已严格执行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并禁止不符合国家废气排放标准的机械和车辆进入工区。(9))施工单位加强了物料转运与使用环节的管理,装卸与操作过程规范。(10)施工单位已文明施工并严格执行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11)施工结束后已按“工完、料尽、场地清”的原则进行迹地恢复。固体废物:(1)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时清运至了环卫部门指定地点。(2)施工中在塔基施工场地内已设置临时表土堆土场用于堆放需回填的表土,并设置了拦挡、覆盖措施,未发现水土流失、随挖随弃、随意倾倒等情况;施工区域已设置泥浆沉淀池对灌注桩基础施工产生的泥浆进行沉淀,原为耕地区域的已运至合法弃土场处置;其他区域沉淀的余土已堆至塔基征地范围内平整成台状,并将表土回填,同时采取适宜的植物防护和工程防护措施。(3)施工过程中工程占地区域内已设置临时堆放场地堆放临时施工道路修建过程中产生的土方,并于施工结束清除临时道路的碎石等建筑材料后,将临时堆土回覆路面,并进行复耕及植被恢复。(4)建筑垃圾已及时清运出施工场地,并妥善处理,未发现随意丢弃的情况。(5)在农田和经济作物区施工时,施工临时占地已采取隔离保护措施,并在施工结束后及时清除混凝土余料和残渣。施工期间采用彩条严格限制了施工场地,明确划定了施工范围。(6)工程拆除线路产生的废旧材料交由监管单位****进行了回收利用,建筑垃圾已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堆存;拆除塔基基础破碎产生的混凝土等建筑垃圾已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堆存。施工废水:(1)施工场地布置已尽量远离水体,施工范围明确,未随意扩大,施工道路已优先利用现有道路。(2)施工前先行落实了拦挡措施,在跨越**的架线工程采用了无人机放线工艺。(3)临时堆土点设置均远离所跨越的水体。(4)工程采用商品混凝土,现场少量拌**业产生的砂石料冲洗废水经处置后循环利用,未外排至河流。(5)**两岸塔基设计充分利用地形,采用了全方位高低腿型式,并修筑了护坡、排水沟等防护设施。(6)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工程抑尘、养护等;线路施工人员租住民房,产生的生活污水已纳入当地既有污水处理系统。(7)施工单位加强了对带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有效防止了油料的跑、冒、滴、漏。针对本工程一档跨越**,提出以下污染防治措施:1)在跨越**的架线工程采用了无人机放线工艺。2)跨越段施工时,施工范围已严格限制,施工场地布置已尽量远离水体,已设置施工活动的警示牌并标明施工注意事项。3)输电线路跨越水体施工时,已尽可能避开雨天。4)跨越**塔基基础地势平缓,不需要未设置挡土墙,无水土流失情况。施工时,已布设浆砌石挡土墙。在填方区边坡已布设浆砌挡土墙。/已落实。(1)后续输电线路检修时更换的绝缘子串****公司物资部门进行处置。(2)根据本次环保验收监测,周边环境敏感目标处电磁环境与声环境质量均能满足相应标准要求。(3)根据本次环保验收监测,周边环境敏感目标处电磁环境均能满足相应标准要求。后续将继续按照环保报告要求开展运行期电磁环境监测和管理工作。(1)本次环保验收,已对周边群众进行了高压输电线路方面的环境宣传工作。建设单位已对当地群众进行输变电工程及电磁环境影响有关环境保护宣传工作。(2)已建立相关警告、防护标识。本工程建成后已按照要求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3)运营期将依法进行环境管理工作,制定巡线生态保护方案。对线路巡线工作人员,将加强环境保护意识教育。(4)工程建成后将已按要求正在开展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5)运行期将定期检查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1)将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少量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分别堆放,并及时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2)对于线路塔基施工产生的临时土方,施工中在塔基施工场地内设置临时表土堆土场用于堆放需回填的表土,并设置必要的拦挡、覆盖措施,防治水土流失,严禁随挖随弃、随意倾倒等野蛮施工行为;在施工区域设置泥浆沉淀池,用于对灌注桩基础施工产生的泥浆进行沉淀,原为耕地区域的运至合法弃土场处置;其他区域将沉淀的余土堆至塔基征地范围内平整成台状,并将表土回填,同时采取适宜的植物防护和工程防护措施。 (3)对于临时施工道路修建过程中产生的土方,应在工程占地区域内设置临时堆放场地,待施工结束清除临时道路的碎石等建筑材料后,将临时堆土回覆路面,以便复耕及植被恢复。 (4)对于施工过后多余的砂石料、建筑包装材料等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出施工场地,并妥善处理,严禁随意丢弃。 (5)在农田和经济作物区施工时,施工临时占地宜采取隔离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将混凝土余料和残渣及时清除,以免影响后期土地功能的恢复。 (6)拆除的废旧铁塔、导线、绝缘子、间隔棒等废旧材料属于可重复利用材料,由施工单位现场收集交由建设单位回收再利用;拆除塔基基础破碎产生的混凝土等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堆存。 | (1)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时清运至了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2)施工中在塔基施工场地内已设置临时表土堆土场用于堆放需回填的表土,并设置了拦挡、覆盖措施,未发现水土流失、随挖随弃、随意倾倒等情况;施工区域已设置泥浆沉淀池对灌注桩基础施工产生的泥浆进行沉淀,原为耕地区域的已运至合法弃土场处置;其他区域沉淀的余土已堆至塔基征地范围内平整成台状,并将表土回填,同时采取适宜的植物防护和工程防护措施。 (3)施工过程中工程占地区域内已设置临时堆放场地堆放临时施工道路修建过程中产生的土方,并于施工结束清除临时道路的碎石等建筑材料后,将临时堆土回覆路面,并进行复耕及植被恢复。 (4)建筑垃圾已及时清运出施工场地,并妥善处理,未发现随意丢弃的情况。 (5)在农田和经济作物区施工时,施工临时占地已采取隔离保护措施,并在施工结束后及时清除混凝土余料和残渣。 (6)工程拆除线路产生的废旧材料交由监管单位进行了回收利用,建筑垃圾已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堆存;拆除塔基基础破碎产生的混凝土等建筑垃圾已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堆存。 |
| 1 | (1)施工过程应合理规划,尽量减少施工占地。 (2)加强施工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减少对周围环境的扰动和破坏。 (3)根据工程具体情况设挡土墙、排水沟等水土保持措施,以减少工程引起的水土流失。 (4)基础开挖多余的土石方的堆放应有严格要求,决不允许就地倾倒,要求搬运至塔位附近对环境影响最小且不影响农田耕作的地方堆放。塔基基础施工过程中应设置泥浆沉淀池,用于对灌注桩施工产生的泥浆水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泥浆不外排。 (5)对施工临时占地和施工扰动区域,施工完毕后进行农田复耕和植被恢复,确保不发生塌方及水土流失现象。 | (1)施工过程已合理规划,尽量减少了施工占地。 (2)施工过程已严格进行环境管理,最大限度减少了对周围环境的扰动和破坏。 (3)已根据工程具体情况设排水沟等水土保持措施,减少了工程引起的水土流失。 (4)经查阅施工记录并结合现场检查,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多余土石方均按规定运至指定堆放场地,未出现就地倾倒行为,堆放点均位于塔基附近环境影响较低、且不影响农田耕作的区域。塔基基础施工过程中已设置泥浆沉淀池,灌注桩施工产生的泥浆水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泥浆未外排。 (5)经验收调查,相关区域已进行农田复耕和植被恢复,无塌方及水土流失现象。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1)施工过程应合理规划,尽量减少施工占地。 (2)加强施工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减少对周围环境的扰动和破坏。 (3)根据工程具体情况设挡土墙、排水沟等水土保持措施,以减少工程引起的水土流失。 (4)基础开挖多余的土石方的堆放应有严格要求,决不允许就地倾倒,要求搬运至塔位附近对环境影响最小且不影响农田耕作的地方堆放。塔基基础施工过程中应设置泥浆沉淀池,用于对灌注桩施工产生的泥浆水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泥浆不外排。 (5)对施工临时占地和施工扰动区域,施工完毕后进行农田复耕和植被恢复,确保不发生塌方及水土流失现象。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施工过程已合理规划,尽量减少了施工占地。 (2)施工过程已严格进行环境管理,最大限度减少了对周围环境的扰动和破坏。 (3)已根据工程具体情况设排水沟等水土保持措施,减少了工程引起的水土流失。 (4)经查阅施工记录并结合现场检查,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多余土石方均按规定运至指定堆放场地,未出现就地倾倒行为,堆放点均位于塔基附近环境影响较低、且不影响农田耕作的区域。塔基基础施工过程中已设置泥浆沉淀池,灌注桩施工产生的泥浆水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泥浆未外排。 (5)经验收调查,相关区域已进行农田复耕和植被恢复,无塌方及水土流失现象。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