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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309MB2D107498 | 建设单位法人:罗慧谋 |
| 付毅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街道梅龙大道2283号清湖行政服务中 心3栋119A |
| 黎光综**质净化工程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5-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1-N7721-水污染治理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观澜街**环高速与珠三角环线高速(梅观快速)交叉口西北侧 |
| 经度:114.****24897 纬度: 22.****98042 | ****机关:****环境局**管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4-03 |
| 深环**批〔2024〕00000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06-1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80030.73 |
| 80030.73 | 运营单位名称:**** |
| ****0309MB2D107498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4********7337457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市****公司 |
| 914********7337457,****0300MA5EXJQC48 | 竣工时间:2025-12-1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6-2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7-2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523208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占地面积31948.77m2,建设一座处理规模为2.87 万m3/d污水处理设施、上盖生态湿地公园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占地面积31948.77m2,建设一座处理规模为2.87 万m3/d(共4条废水处理线)污水处理设施、上盖生态湿地公园,本次验收范围为一期2条废水处理线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采用“调节池+两级反应澄清池+水解酸化池”,二级生化处理采用“多模式 AAO+二沉池”工艺,深度处理采用“反应澄清+V 型滤池+臭氧活性炭滤池+树脂吸附”工艺,消毒采用紫外消毒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采用“调节池+两级反应澄清池+水解酸化池”,二级生化处理采用“多模式 AAO+二沉池”工艺,深度处理采用“反应澄清+V 型滤池+臭氧活性炭滤池+树脂吸附”工艺,消毒采用紫外消毒工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运营期污水处理设施出水经“调节池+两级反应澄清池+水解酸化池+多模式AAO+二沉池+三级反应澄清池+V型滤池+臭氧活性炭滤池+树脂吸附+紫外线消毒 ”组合工艺处理侯达到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中Ⅲ类标准和《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9731-2020) 表1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直接排放标准(半导 体器件)的较严者(其中TN≤15mg/L 、SS≤6mg/L), 出水回用于上盖公园景观生态湿地补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执行**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2、项目施工期工地周围应当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工地地面、车行道路应当进行 100%硬化处理,并定时洒水抑尘,废气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运营期恶臭污染物通过除臭设施处理后经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放参照执行**省《城镇地下污水处理设施通风 与臭气处理技术标准》 (DBJ/T15-202-2020) 附录A地下污水处理设施臭气(异味)污染物排放限值和附录B周界监控点臭气浓 度及臭气(异味)特征污染物浓度限值;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GB18483-2001)。 3、项目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于高噪声设备使用消声器,消声管、减振部件等方法降低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机械设备组合,减少噪声设备的使用时间,避免在同一时间内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对进出施工场地的车辆加强管理,禁止车辆鸣笛,尽量选择低噪声的车辆进行运输,减少使用重型柴油引擎车辆,尽量避免在周围居民休息期间运输作业。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11);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各类风机、泵机等产生的噪声,均布置在相应的构筑物或设备间内,在设计中对产噪设备采取了减振、消声和隔声等降噪措施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类标准; 4、施工期固体废物由于其成分较简单,数量较大,因此收集和运输的原则是集中处理,及时清运,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运营期固体废物包含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化学污泥、生化污泥、废活性炭、废氧化铝球、废树脂、废灯管、废矿物油、废药剂容器和化验室废物,需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1、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运营期污水处理设施出水经“调节池+两级反应澄清池+水解酸化池+多模式AAO+二沉池+三级反应澄清池+V型滤池+臭氧活性炭滤池+树脂吸附+紫外线消毒 ”组合工艺处理侯达到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中Ⅲ类标准和《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9731-2020) 表1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直接排放标准(半导 体器件)的较严者(其中TN≤15mg/L 、SS≤6mg/L), 出水回用于上盖公园景观生态湿地补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执行**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2、项目施工期工地周围应当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工地地面、车行道路应当进行 100%硬化处理,并定时洒水抑尘,废气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运营期恶臭污染物通过除臭设施处理后经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放参照执行**省《城镇地下污水处理设施通风 与臭气处理技术标准》 (DBJ/T15-202-2020) 附录A地下污水处理设施臭气(异味)污染物排放限值和附录B周界监控点臭气浓 度及臭气(异味)特征污染物浓度限值;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GB18483-2001)。 3、项目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于高噪声设备使用消声器,消声管、减振部件等方法降低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机械设备组合,减少噪声设备的使用时间,避免在同一时间内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对进出施工场地的车辆加强管理,禁止车辆鸣笛,尽量选择低噪声的车辆进行运输,减少使用重型柴油引擎车辆,尽量避免在周围居民休息期间运输作业。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11);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各类风机、泵机等产生的噪声,均布置在相应的构筑物或设备间内,在设计中对产噪设备采取了减振、消声和隔声等降噪措施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类标准; 4、施工期固体废物由于其成分较简单,数量较大,因此收集和运输的原则是集中处理,及时清运,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运营期固体废物包含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化学污泥、生化污泥、废活性炭、废氧化铝球、废树脂、废灯管、废矿物油、废药剂容器和化验室废物,需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 制度,项目配套建设的防治污染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 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配套建设的防治污染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 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185.2 | 185.2 | 0 | 0 | 185.2 | 185.2 | |
| 0 | 11.11 | 209.51 | 0 | 0 | 11.11 | 11.11 | |
| 0 | 1.01 | 10.4755 | 0 | 0 | 1.01 | 1.01 | |
| 0 | 0.04 | 2.0951 | 0 | 0 | 0.04 | 0.04 | |
| 0 | 0 | 157.1325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调节池+两级反应澄清池+水解酸化池+多模式AAO+二 沉池+深度处理(反应澄清+V型滤池+臭氧活性炭滤池+树脂吸 附)+紫外消毒”废水处理设施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和《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 表1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直接排放标准(半导 体器件)的较严者(其中TN≤15mg/L、SS≤6mg/L) | 污水处理设施出水经“调节池+两级反应澄清池+水解酸化池+多模式AAO+二沉池+三级反应澄清池+V型滤池+臭氧活性炭滤池+树脂吸附+紫外线消毒 ”组合工艺处理侯达到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中Ⅲ类标准和《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9731-2020) 表1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直接排放标准(半导 体器件)的较严者(其中TN≤15mg/L 、SS≤6mg/L), | 在工业废水进出口各设置了监测点,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4次 |
| 1 | 恶臭除臭装置 | **省《城镇地下污水处理设施通风与臭气处理技术标准》 (DBJ/T15-202-2020) 附录A地下污水处理设施臭气(异味)污染物排放限值 | 恶臭污染物通过除臭设施处理后经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 在有组织废气处理前设置了6个采样口,处理后设置了1个采样口,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3次;在厂界无组织废气上风向设置了一个参照点,下风向设置了3个监控点,在厂区内设置了一个监测点 |
| 1 | 减振、消声和隔声等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类标准 | 对产噪设备采取了减振、消声和隔声等降噪措施 | 在厂界周边设置了监测点,连续监测2天,昼、夜各监测一次 |
| 1 | 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化学污泥、生化污泥、废活性炭、废氧化铝球、废树脂、废灯管、废矿物油、废药剂容器和化验室废物,需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 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化学污泥、生化污泥、废活性炭、废氧化铝球、废树脂、废灯管、废矿物油、废药剂容器和化验室废物,需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
| 1 | 严格划定施工活动范围。施工活动要保证在征地范围内进行。 施工区的临时堆料场、施工车辆尽量避免随处而放或零散放置,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应进行统一处理后,集中运出施工区以外,杜绝随意乱丢乱扔 | 严格划定施工活动范围。施工活动要保证在征地范围内进行。 施工区的临时堆料场、施工车辆尽量避免随处而放或零散放置,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应进行统一处理后,集中运出施工区以外,杜绝随意乱丢乱扔 |
| 无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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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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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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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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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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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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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