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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6********442379A | 建设单位法人:摆志俊 |
| 潘浙贵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市 |
| ****市塔北路17号 |
| **中电建**升压汇集站220千伏送出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 建设地点: | **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县 |
| 经度:82.669300,82.774350 纬度: 41.177440,40.80877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4-30 |
| 阿地环审〔2025〕17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7170.55 |
| 552.64 | 运营单位名称:****公司****公司 |
| 916********442379A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德能****公司 |
| 916********941378E | 验收监测单位:**德能****公司 |
| 916********941378E | 竣工时间:2025-12-2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8-1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9-0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html/xj/gb/tzgg/****0812/952********812****000003.s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输电线路27座塔基位于****县****自然保护区实验区,穿越长度10.39千米,永久占地0.41公顷;20座塔基位于**县土地沙化生态保护红线区,穿越长度7.75千米,永久占地0.1公顷,有14****自然保护区和生态保护红线重叠部分。建设内容主要为:(1)在海楼220千伏变扩建1回220千伏出线间隔。(2)****中电建**220千伏升****电站220千伏线路工程,**线路路径全长46.6千米,其中双回路架设1.8千米,单回路架设44.8千米,设立杆塔126基。(3)配套相关通信工程。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输电线路27座塔基位于****县****自然保护区实验区,穿越长度9.741千米,永久占地0.405公顷;20座塔基位于**县土地沙化生态保护红线区,穿越长度7.164千米,永久占地0.095公顷,其中有14****自然保护区和生态保护红线重叠部分,重叠部分永久占地为0.070公顷。 本项目建设内容:(1)海楼220****电站220千伏间隔扩建工程:在海楼220****电站扩建1回220千伏出线间隔,占用自西向东第八回预留出线间隔。 (2)中电建**升压汇集站~****电站220千伏线路工程:****中电建**220千伏升****电站220千伏线路工程(运行名称:220千伏海内线),**线路全长46.183千米,全线单、双回路架设(其中双回路架设1.355千米,单回路架设44.828千米),共建设杆塔126基。 (3)相关通信工程。 |
| 本项目实际建设规模与环评报告中的建设规模基本一致,实际建设铁塔126基(与环评一致)。线路走向较环评阶段基本一致,线路路径长度较环评阶段略有减少,系设计阶段路径精准测算及局部优化所致,整体线路走廊走向及占地范围未发生重大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交流输变电 | 实际建设情况:交流输变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项目建设过程使用外购成品预制件,不设置拌合站。****电站间隔扩建在围墙内预留场地进行,不涉及新增用地。项目施工前开展人员专题培训,增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严禁在生态保护红线、保护区内设置施工营地,不得在临时占用的湿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科学优化塔基位置:在建设临时道路、牵张场等时,尽可能减少施工过程对土地的占用和植被的破坏。****自然保护区时,应依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施工活动必须限制在划定范围内,尽量减小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范围,杆塔定位尽量选择在无植被地带,避免对保护区造成大面积损坏。避免在野生动物繁殖期(如春季)进行大规模施工。项目穿越河道段需在枯水期进行施工,施工结束后应立即对保护区内的植被进行就地恢复,确保湿地生态系统的完整性。 2.施工结束后,须严格按照“占补平衡”的原则,恢复或重建与所占湿地数量和质量相当的湿地,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开展生物多样性和景观生态监测,重点关注运营期3-5年内监测评价区植被恢复情况。 3.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产生的少量施工废水用于施工场地及运输道路洒水降尘。施工营地内设置移动环保公厕和临时防渗收集池用于解决施工人员生活排污,由施工单位定****处理厂处理。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措施。固体废物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综合利用及处置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施工营地内设置的生活垃圾收集箱,由施工单位定期拉****填埋场处理;建筑垃圾应优先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拉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理。 5.严格落实电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电磁辐射防护和安全教育培训,规范设备维护、维修工作制度,确保输电线路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分别控制在《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4kV/m和100uT要求。在通过耕地等人为活动场所时,架空输电线路下的工频电场强度须小于10kV/m,并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6.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对变电站间隔扩建端加强管理,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电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采取合理布置线路、线高等有效减噪防治措施,确保项目沿线声环境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的2类、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已落实: 1.****电站间隔扩建工程利用站内预留场地,不新增用地;施工现场不设拌合站,采用外购成品预制件。施工前已开展环保培训,严禁在红线及保护区内设营地或建永久建筑。施工活动严格限制在划定范围内,优化了选址以减小地表扰动和植被破坏,并避开野生动物繁殖期及河道丰水期施工。保护区内临时占地已按要求完成就地植被恢复,确保了湿地生态系统的完整性。 2.本项目在湿地恢复方面,施****自然保护区实验区的27座塔基均规范设置临时占地,未建永久性建筑物。临时占地期满后一年内,已严格按照“占补平衡”原****草原局审查意见要求,完成地貌恢复与植被重建,****草原局监督并出具验收意见,确认湿地面积不减少、生态条件恢复达标。在生态监测方面,建设单位将积极配合地方生态环境及林草主管部门,将本项目纳入区域公共生态监测体系,在运营期3-5年内配合开展评价区生物多样性与景观生态监测,持续跟踪植被恢复情况,确保湿地生态功能不降低。 3.施工期间,施工单位优化了营地布置,租用了**县海楼镇、盖孜库木乡既有民房作为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直接依托当地既有生活污水管网进行处理,未设置临时收集设施,实现了污水集中处理、不外排,更为彻底且有效地解决了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针对施工废水,因施工现场气候干燥,产生的少量施工废水主要用于场地洒水降尘并迅速自然蒸发,未形成地表径流,未对周边水环境造成影响。 4.本项目施工期严格遵循固体废物“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了各类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与处置措施。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至施工营地生活垃圾收集箱后,由施工单位定期清运,最终运送****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产生的建筑垃圾优先进行了综合利用,无法利用的部分已严格按照要求,拉运至当地住建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规范处理。 5.****组织对工作人员的电磁辐射防护和安全教育进行培训,规范了设备维护、维修工作制度。 经验收监测结果可以看出,****电站220千伏间隔扩建围墙外5m处监测点工频电场强度为1068.86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0.3793μT;220千伏海内线沿线敏感目标监测点工频电场强度在39.94V/m~206.05V/m之间,工频磁感应强度在0.0083μT~0.0576μT之间;220千伏海内线沿线监测断面工频电场强度在7.21V/m~540.78V/m之间,工频磁感应强度在0.0052μT~0.1336μT之间。 ****电站220千伏间隔扩建围墙外5m处监测点电磁环境监测结果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在50Hz工频电场强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为4kV/m、工频磁感应强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为100μT的标准要求;输电线路沿线敏感目标电磁环境监测结果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在50Hz工频电场强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为4kV/m、工频磁感应强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为100μT的标准要求;架空输电线路线下的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满足其频率50Hz的工频电场强度控制限值为10kV/m、工频磁感应强度控制限值为100μT的标准要求,本项目线路沿线均已悬挂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6.****电站间隔扩建端已纳入日常运维管理,严格执行设备定期检查与维护检修制度,确保设备良好运行。输电线路已通过优化路径布置及保证导线对地高度,有效降低了电晕噪声。由验收监测结果可以看出,****电站220千伏间隔扩建围墙外1m处监测点修约后昼间噪声为41dB(A)、夜间噪声为41dB(A);220千伏海内线沿线环境保护目标监测点修约后昼间噪声为31dB(A)~41dB(A)、夜间噪声为30dB(A)~38dB(A)。 ****电站间隔扩建处噪声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标准限值要求;本次验收重点对沿线涉及的2类区等环境保护目标进行了噪声监测。经现场核查,批复中涉及的3类声环境功能区范围内(海内线8号塔~海内线18号塔线路段)存在1处常住居民房,依据声环境管理“以人为本”的原则,该环境保护目标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2类标准,监测结果表明,线路沿线环境保护目标监测点噪声监测结果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2类(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标准限值要求。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工程施工结束后须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 实际建设情况:已落实: 本项目建设严格落实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本项目目前正在按相关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经核实相关设计资料及现场调查,本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均未发生重大变动。本项目于2025年5月5日开工建设,未超5年。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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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为间隔扩建工程,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不新增固废及含油设备。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海楼220****电站为无人值守站,前期工程已按要求配套建设化粪池、事故油池等环保设施,相关污染物均得到妥善处置。本项目为间隔扩建工程,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不新增固废及含油设备。经核查,海楼220****电站不存在遗留的环境问题,不涉及“以新带老”等环保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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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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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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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草原局《关于**中电建**升压汇集站220千伏送出工程占用****县****自然保护区的审查意见》(阿地林草函〔2025〕57号): 1.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占补平衡”的原则和《占补平衡方案》,负责恢复或重建与所占湿地数量和质量相当的湿地,并不得在临时占用的湿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临时占用湿地期满后一年内,用地单位应当恢复湿地面积和生态条件,****草原局负责监督落实,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 2.按照《****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二条“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破坏**或者景观的生产设施;建设其他项目,其污染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有关规定,以及其他法律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办理环评、土地等有关手续。 3.本审查意见仅对**中电建**升压汇集站220千伏送出工程占用****县****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建设有效。如工程性质、规模、地点等发生变动,应重新按审批程序进行报批。 4.****草原局要监督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报告》《工程建设方案》中拟定的建设内容、保护措施进行施工,加强对项目施工、运营的监督,及时发现并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自然保护区生态的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政府出具了《关于对**中电建**升压汇集站220千伏送出工程线路项目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性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的意见》: 1.优化线路走径,选择占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少的路径方案。以少占生态保护红线范围为原则,尽可能利用已有的输电线路走廊,选择穿越生态保护红线范围长度最短、占地面积小的路径方案,并尽可能将路径选择在非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空档较多的地带。 2.技术措施减少占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增加铁塔臂高、加大跨越档距、减少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立塔数量。一般地区铁塔以1型塔为主,档距300-330米左右,平均呼高21米左右;跨越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地区铁塔以2型塔为主,档距最大放宽至380米,平均呼高24米左右。已通过调整铁塔结构,尽量缩小铁塔根开,减少铁塔基础占地面积。 3.占劣不占优原则减少占用优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线路穿越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的区域有部分地块为未开垦土地,塔位布置时尽量将塔位放在未开垦土地上。同时,在排布线路铁塔杆位时尽可能选择边角区域立塔,尽可能避让茂密植被,减少施工时对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的破坏,降低对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的影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落实: 1.在项目施工期间,本项目线路有27****自然保护区实验区的塔基均按规范设置临时占地,未修建任何永久性建筑物。目前临时占地已按规定在期满后一年内完成地貌恢复与植被重建,****草原局已全程监督并验收,确保湿地面积与生态条件恢复达标。 2.本项目已依法依规取得环评批复及土地相关手续。线路工程在****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仅进行输电线路及塔基建设,未建设任何生产性污染设施。施工期及运营期各项污染物排放均严格控制,符合国家及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 3.实际建设过程中,项目性质、规模、****自然保护区实验区的范围(27座塔基,穿越长度9.741千米,永久占地0.405公顷)均与审查意见保持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动,无需重新报批。 4.施工期间,建设单位严格落实了《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报告》及《工程建设方案》中的生态保护措施,包括限制施工活动范围、避开野生动物活动高峰期、落实表土剥离与回覆等。各项消减生态影响的防范措施均已落实到位,未发生破坏保护区生态的事件。 已落实: 1.在前期设计阶段已对线路走径进行多方案比选优化,最终选定的路径充分利用了已有输电线路走廊及非生态保护红线空档地带。实际建设中,本项目线路有20座塔基位于**县土地沙化生态保护红线区,穿越长度7.164千米,永久占地仅0.095公顷,实现了穿越长度最短、占地面积最小的目标。 2.施工中全面采用了节约集约用地技术措施。跨越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均采用2型塔,平均呼高24米左右,档距最大放宽至380米;一般地区采用1型塔,平均呼高21米左右,档距300—330米。通过优化铁塔结构设计,有效缩小了铁塔根开,显著减少了塔基基础在生态保护红线内的永久占地面积。 3.在塔位排布与选址时,严格落实“占劣不占优”原则。20座生态保护红线区内的塔基在排布时,优先选择在未开垦土地及红线区边角地带布置,最大程度避让区域内的茂密植被区;针对部分确实无法避让的植被区域,已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最大限度地降低了对原生植被和地表的扰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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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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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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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