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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030MACF3QMQ2W | 建设单位法人:****1030MACF3QMQ2W |
| 黄韦棋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壮族自治区**市**县 |
| **壮族自治区**市**县八达****园区办公生活区1楼305 |
| **县烘干木屑、木糠及物理活性炭加工生产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85-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均不含原料为危险废物的,均不含仅分拣、破碎的)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4220-C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
| 建设地点: | **壮族自治区**市**县 ****园区A2-1地块 |
| 经度:104.968470 纬度: 24.45951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4-16 |
| 西环审〔2026〕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4-04-2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00 |
| 1500 | 运营单位名称:**** |
| ****1030MACF3QMQ2W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1030MACF3QMQ2W | 验收监测单位:**天龙****公司 |
| 914********642129B | 竣工时间:2024-04-2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7-1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8-1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716iFTAB |
| **(重大变动) | 实际建设情况:**(重大变动)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约8万吨烘干木屑、木糠生产线,约1万吨物理活性炭生产线,约2万吨木片烘干生产线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约4万吨烘干木屑、木糠生产线;木片破碎生产线已建设,烘干工序未建,物理活性炭生产线未建设 |
| 分批验收,剩余③④木屑木糠烘干生产线、木片烘干生产线、物理活性炭生产线未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木屑木糠生产线工艺流程:(1)原料进厂 项目原料由货车运输至厂内,存放于原料区堆放。本工序主要污染物为运输过程装卸产生的无组织排放粉尘。运输过程中的粉尘通过对进出厂车辆遮盖、清洗,厂区进行地面硬化处理,以便减少车辆扬尘,减少无组织粉尘对环境的影响。 (2)投料、初筛 用传送带将原材料投入筛分机进行粗筛,投料后的物料经输送带进入粗筛机后通过密闭传送带进入烘干工序,该工序主要产生污染源为粉尘、噪声、固废。 (3)烘干 烘干前物料含水率为40%左右,处理后物料的含水率约为8%,粗筛后的物料由传送带输送至烘干机喂料口进入滚筒烘干机进行烘干(项目烘干热源来自燃烧炉,进行直接加热),温度约90℃。热量使得物料颗粒水分蒸发,导致原料中含有的木质素软化,粘合力增加。滚筒烘干机为全封闭工作,烘干机前端头密封采用不锈钢片密封,不锈钢密闭用螺丝与压片一同固定在对应的前端的接口上,密闭间距平行一致,滚筒后端头采用软密封,密封接口压边与滚筒旋转方向一致,避免滚筒转动刮起密封布,软密封外部用拉簧加铁丝固定,烘干后的物料经自然冷却后通过输送带进入下一步工序。此环节产生固废、废气、噪声,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管道收****设备处理后经3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4)细筛 烘干后的木屑、木糠经输送带投入送到细筛机中进行二次筛分,该工序主要产生污染源为粉尘、噪声、固废。 (5)打包入库:合格的木屑由输送带输送至成品料仓,称重打包,统一入库于成品库内。本项目采用全自动智能包装机包装,木屑经输送带直接通过软管连接进入包装机得到成品。 木片烘干工艺流程:(1)原料进厂 项目原料由货车运输至厂内,存放于原料区堆放。本工序主要污染物为运输过程装卸产生的无组织排放粉尘。运输过程中的粉尘通过对进出厂车辆遮盖、清洗,厂区进行地面硬化处理,以便减少车辆扬尘,减少无组织粉尘对环境的影响。 (2)破碎 用传送带将原材料送至破碎区进行破碎,破碎后的木片通过设备运输至烘干机该工序产生的主要污染有:粉尘、噪声、固废。 (3)烘干 烘干前木片含水率为30%左右,处理后物料的含水率约为8%,破碎后的物料由传送带输送至烘干机喂料口进入滚筒烘干机进行烘干(项目烘干热源来自燃烧炉,进行直接加热),温度约90℃。热量使得物料颗粒水分蒸发,导致原料中含有的木质素软化,粘合力增加。滚筒烘干机为全封闭工作,烘干机前端头密封采用不锈钢片密封,不锈钢密闭用螺丝与压片一同固定在对应的前端的接口上,密闭间距平行一致,滚筒后端头采用软密封,密封接口压边与滚筒旋转方向一致,避免滚筒转动刮起密封布,软密封外部用拉簧加铁丝固定,烘干后的物料经自然冷却后通过输送带进入下步工序。此环节产生固废、废气、噪声,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管道收****设备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4)打包入库:烘干后的木片待静置冷却后送至半成品料仓暂存,用于后期物理活性炭生产。 物理活性炭工艺流程:(1)炭化活化:将原料木片送入炭化活化炉,料箱底部装有输送绞龙,由绞龙控制原料并送入炭化活化一体炉,炉体主要有炭化区,活化区、燃烧烟道(内燃烧室)、产品收集区等组成。炉体安装带有倾斜度,进料在端高(炭化区),中端为活化区,出料在端低。原料在炉体中随着炉体的转动由高端向低端运行并迅速升温,致使原料内挥发分逸出,同时配送适量空气,使炉体内挥发分适度燃烧,以保持炭化所需温度(此段温度约500℃-700℃),未被燃烧的挥发分****中心燃烧烟道,再配送适量空气继续燃烧升温提供活化需要的温度(此段温度约800℃-900℃)。原料在炭化区行走一定时间被炭化形成炭化料,炭化料随着炉体的匀速转动,均匀地进入各个活化产品道(活化区),产品道装有空气管,可配送适量空气以确保活化所需温度,产品道配有蒸汽管,送入适量蒸汽以达到活化的效果。 (2)磨粉:根据订单需求,静置冷却后的物理活性炭通过磨粉机磨碎成不同粒径的活性炭颗粒,此工序在密闭车间内进行。 (3)包装入库:本项目包装工序使用产品专用的无尘包装机进行成品包装,包装袋口与磨粉出料口密闭连接,能够避免成品的损耗,将最终产品按规格装袋并封口,故无粉尘产生。装袋打包后暂存后入仓库储存 | 实际建设情况:木屑木糠生产线工艺流程:(1)原料进厂 项目原料由货车运输至厂内,存放于原料区堆放。 (2)投料、初筛 用传送带将原材料投入筛分机进行粗筛,投料后的物料经输送带进入粗筛机后通过密闭传送带进入烘干工序。 (3)烘干 烘干前物料含水率为40%左右,处理后物料的含水率约为8%,粗筛后的物料由传送带输送至烘干机喂料口进入滚筒烘干机进行烘干(项目烘干热源来自燃烧炉,进行直接加热),温度约90℃。热量使得物料颗粒水分蒸发,导致原料中含有的木质素软化,粘合力增加。滚筒烘干机为全封闭工作,烘干机前端头密封采用不锈钢片密封,不锈钢密闭用螺丝与压片一同固定在对应的前端的接口上,密闭间距平行一致,滚筒后端头采用软密封,密封接口压边与滚筒旋转方向一致,避免滚筒转动刮起密封布,软密封外部用拉簧加铁丝固定,烘干后的物料经自然冷却后通过输送带进入下一步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管道收****设备处理后经3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4)细筛 烘干后的木屑、木糠经输送带投入送到细筛机中进行二次筛分,该工序主要产生污染源为粉尘、噪声、固废。 (5)打包入库:合格的木屑由输送带输送至成品料仓,称重打包,统一入库于成品库内。本项目采用全自动智能包装机包装,木屑经输送带直接通过软管连接进入包装机; 木片破碎工艺流程:(1)原料进厂 项目原料由货车运输至厂内,存放于原料区堆放。 (2)破碎 用传送带将原材料送至破碎区进行破碎。 |
| 分批验收,剩余③④木屑木糠烘干生产线、木片烘干生产线、物理活性炭生产线未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物料装卸过程的粉尘经喷雾降尘、重力及厂房阻隔后大部分在厂房内沉降; 木屑、木糠烘干生产线:①筛分粉尘由密闭管道收集后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厂区无组织排放②烘干废气经管道收集后经二级喷淋塔+30m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 物理活性炭生产线:炭化活化尾气经二级喷淋塔+2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磨粉工序经密闭管道****设备处理后在厂区内无组织排放; 木片生产线:破碎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烘干生产工序粉尘经集气管道收集后进入喷淋塔处理后经15m(DA004)排气筒排放; 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高于楼顶1.5m的排气筒排放。 废水:余热锅炉用水全部变成蒸汽进入活性炭旋转窑抑制物料完全炭化变成灰;项目水喷淋废水经沉淀池循环使用不外排,纯水制备浓水部分用于补充水喷淋设备用水,剩余未利用的部分与反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后,****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固废:生活垃圾、含胶手套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锅炉灰渣、水浴除尘沉淀池沉渣、锅炉除尘粉尘定期外售给周边农户用作农肥;废边角料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物质锅炉燃料;车间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暂存,定期外售给企业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和手套,由维修单位维修更换后带走处理,不在厂内暂存;废胶水桶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由供应商回收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物料装卸过程的粉尘经喷雾降尘、重力及厂房阻隔后大部分在厂房内沉降; 木屑、木糠烘干生产线:①筛分粉尘由密闭管道收集后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厂区无组织排放②烘干废气经管道收集后经二级喷淋塔+3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物理活性炭混合产生的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厂内无组织排放;木片生产线破碎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高于楼顶1.5m的排气筒排放。 废水:项目水喷淋废水经沉淀池循环使用不外排,纯水制备浓水部分用于补充水喷淋设备用水,剩余未利用的部分与反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后,****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固废:本项目现针对①②木屑、木糠烘干生产线及配套措施进行验收,该生产线生产期间产生的布袋除尘及车间沉降收集粉尘,收集后用于燃烧炉作为生物质燃料;烘干工序水喷淋除尘沉淀池沉渣,沉淀池沉渣定期清理后外售给周边农户用作农肥;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废含油手套,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
| 分批验收,剩余③④木屑木糠烘干生产线、木片烘干工序生产线、物理活性炭生产线未建设,其余与环评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4339 | 0.7234 | 0.7234 | 1.021 | 0 | 1.136 | -0.298 | |
| 2.87 | 1.45 | 14.45 | 2.04 | 0 | 2.28 | -0.59 | |
| 0.5 | 0.25 | 0.25 | 0.36 | 0 | 0.39 | -0.11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4.97 | 4.97 | 0 | 0 | 4.97 | 4.97 | / |
| 10.1 | 29.11 | 37.19 | 0 | 0 | 39.21 | 29.11 | / |
| 47.216 | 42.53 | 62.296 | 24.45 | 0 | 65.296 | 18.08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二级水喷淋 | 烟尘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干燥炉窑二级标准,SO、NO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规定限值 | 已建设 | 监测正常 | |
| 2 | 布袋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 | 已建设 | 正常 |
| 1 | 减振、厂房隔声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已建设 | 正常 |
| 1 | 一般固废暂存间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要求 | |
| 2 | 危废暂存间 |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要求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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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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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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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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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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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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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