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集团)
********集团****公司的债权,截至处置基准日2026年8月31日,债权总金额92,932,277.58元,其中本金余额为67,573,835.00元,重组宽限补偿金及违约金24,161,083.38元,代垫费用1,197,359.21元。总户数1户,债务人位于**市,投资者向债权人了解债权详情,请投资者登陆中信金融资产外网查询或与有关部门接洽查询。我司拟对上述资产进行处置,现予以公告。具体资产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元
| 债务人名称 | 抵质押物情况介绍 | 保证人 | 债权金额 | 本金余额 | 重组宽限补偿金及违约金 | 代垫费用 | 资产所在地 |
| ****集团****公司 | 1、****市66区3丘49****广场5****商铺现房(2层2001至2016室、2层2066室等、2081、2082、3层3004),面积21239.54平方米; 2、****市66区3丘49****商场一号大厅(20栋1层2102)、二号大厅(21栋1层1W)、三号大厅(22栋1层4W)、四号大厅(23栋1层3104)4处集中商业现房,面积9098.4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30337.94平方米。 |
**亚中机电****公司、****集团****公司、******公司、唐莉丽、蔺波 | 92,932,277.58 | 67,573,835.00 | 24,161,083.38 | 1,197,359.21 | ****市 |
注:1、重组收益及违约金计算至2026年8月31日,基准日为2026年8月31日。暂计日之后重组收益、罚息、违约金等依据相关合同、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规定等计算,具体数额以相关合同、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规定等为准。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4、本公告清单列示的金额由于计算方法等原因与实际金额可能存在误差,具体以相关合同协议及有效的法律文书计算为准。
5、本公告所载债权金额、费用、从权利、对应抵押/质押、涉诉/执行状态、涉案资产范围等,均基于公告发布时点的现有资料进行初步整理,后续可能因司法拍卖成交、执行进展、权利负担变动、第三人权利主张等情况而变化。债权转让事项之最终标的范围、债权余额、从权利及交割标的,以双**式签署之《债权转让协议》及其交割清单所载明的交割时点实际情况为准;司法拍卖事项之最终标的、权利负担、税费负担及移交事宜,****法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成交确认及成交裁定(含协助执行通知)等法律文书所确认的实际情况为准。
债权瑕疵状况:债权人已全面、充分披露了已知的债权瑕疵。标的债权可能存在的瑕疵或尚未发现的重大缺陷及其影响和后果,由投资人自行调查和判断。债权人对所转让的标的债权不承担法律上的合法性、有效性等瑕疵担保责任。
交易条件为:投资者信誉好,能够接受资产****交易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使用自有账户且账户用途合法、不涉及洗钱等违法犯罪行为。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公司工作人员;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受让方的股东及实控人不得与债务企业、担保企业存在关联关系;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限制高消费(能够提供充足依据证明其失信记录或限高记录已依法消除的除外)、与公司**项目处于违约状态以及存在其他不合规行为的自然人、企业及其实控人。资产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得参与标的资产的折价购买。
公告有效期均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含发布日)起7个工作日。公告期内受理上述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陈先生、沙女士,联系电话:0991-****036、0991-****048。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991-****049。
中国中信金融****公司
新****公司
发布日期:202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