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时间:14分钟前 | 公 开 人:****事务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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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6日,****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分别裁定****商场****公司(以下简称“****集团”)、****超市****公司(以下简称“****超市”)、****(以下简称“凯丽百货”)(以下合称“三家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同日,****法院分别指****事务所**分所与****事务所****集团****公司重整案件的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负责重整期间的各项具体工作。 为运用市场机制,充****公司的重整价值,最大化实现企业运营价值,****法院,管理人现面向****公司重整投资人(以下简称“本次招募”),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 (一)本公告之内容对全体/任一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 (二)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力。 (三)本公告所述信息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管理人及债务人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投资人可在足额支付尽调保证金后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四)任何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递交报名材料的,均视为其已经接受本公告及相关招募文件的各项要求,对本公告及相关招募文件的内容无异议,并同意按现状进行投资。 (五)意向投资人应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对于潜在的市场风险以及政策变化风险独立作出判断,不****商场****公司及其管理人主张任何权利或申请索赔。 (六)本****公司重整投资人的招募工作,仅为程序上的协同推进,意向投资人可选择报****公司的投资招募,并在报名时予以明确。****公司的重整程序推进,仍以法院的审理裁定及对应主体的法定程序为准。 (七)本次招募不适用《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最终解释权归属管理人。管理人可以根据需要变更招募公告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参与招募的意向投资人对此应当予以配合。如有变化,以管理人的通知为准。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商场****公司 ****商场****公司,曾用名为****商场****公司,成立于1999年7月15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20171L,法定代表人为徐彩君。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75万元,公司股东为徐彩君、唐枫杰、季馨等29位自然人,其中徐彩君持股比例为46.0321%,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注册地址为**省**市**市杨舍镇步行街35号。经营范围包括:百货、五金、交电、针纺织品、工艺美术品、珠宝首饰、装饰装潢材料、摩托车及配件、日用杂品、通讯设备及器材、液化气灶具、劳保用品批零,摄影冲扩,钟表、家电维修,电脑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食用农产品批发与零售;卷烟、雪茄烟零售;物业管理、停车场管理;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许可项目:保健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一般项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卫生洁具销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新鲜水果批发;新鲜水果零售;新鲜蔬菜批发;新鲜蔬菜零售;茶具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鞋帽批发;鞋帽零售;箱包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家用电器销售;办公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 (二****超市****公司 ****超市****公司,成立于2005年11月12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775117,法定代表人为姜纪文。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万元,****集团持股60%,凯丽百货持股40%。公司注册地址为******经济开发区**大道东侧。经营范围包括:商业物资供销业(涉及行政许可项目的,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下设零售门店;食品现场制售(限下设分支经营);机构商务代理服务;物业管理、停车场管理服务。许可项目:食品销售;烟草制品零售;电子烟零售。一般项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日用百货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日用杂品销售;礼品花卉销售;新鲜水果零售;玩具销售;办公用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化妆品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集贸市场管理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消防器材销售;珠宝首饰零售;柜台、摊位出租;户外用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母婴用品销售;纸制品销售;钟表销售;日用品销售;箱包销售。 (三)**** ****,成立于2005年8月25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029699R,法定代表人为姜纪文。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集团持有100%股权。公司注册地址为**省**市**市杨舍镇步行街85-89号。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食品销售;烟草制品零售;电子烟零售。一般项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日用家电零售;针纺织品销售;珠宝首饰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杂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箱包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钟表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日用产品修理;金属制品修理;化妆品零售;美发饰品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游乐园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材料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塑料制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建筑材料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辅料销售;鞋帽批发;劳动保护用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禁燃区内不得含有原煤、散煤、煤矸石、煤泥、煤粉、水煤浆、型煤、焦炭、兰炭等)。 三、招募条件 ****集团****公司重整工作顺利进行,****公司债务危机,报名参与本次招募的意向投资人应当符合以下招募条件: (一)主体资格 意向投资人应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营利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如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意向投资人的主体资格等有相关规定的,意向投资人应确保符合该等要求。 (二)历史信誉 意向投资人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资金实力 意向投资人应具备与本次重整投资相适应的资产规模和资金实力,具备确定性的资金来源,且保证其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四)行业背景 本次招募不限制意向投资人的行业分类,但意向投资人或****公司主营业务或未来规划业务相匹配、协同的经验、技术的,或者能够提供产业协同、业务**等方面支持的,在同等条件下可被优先考虑。 (五)联合体报名 两名或两名以上的意向投资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报名,联合体各成员均需符合前款条件。投资人联合体应确定一名联合体成员作为该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次招募的对接工作。联合体牵头人一经确定后,未经管理人许可不能更换,每一家意向投资人仅可参与一个联合体进行报名。 若意向投资人以联合体方式报名,各联合体成员需要在重整投资方案中承诺,发生联合体成员退出的情况时,其他联合体成员将按照投资份额的相对比例或内部协商一致的比例承接退出成员的投资份额。 在提交有约束力的重整投资方案之前,投资人联合体可自行根据需要调整成员结构,调整后的投资人联合体需根据管理人的要求补充相关材料。未按照要求补充相关材料或联合体牵头人退出投资人联合体的,视为联合体投资人自行放弃或主动退出本次招募。在提交有约束力的重整投资方案之后,投资人联合体需要调整成员结构的,需提前取得管理人同意。未经管理人同意自行调整成员结构的,视为自行放弃或主动退出本次招募。 (六)其他 管理人根据案件工作需要,认为意向投资人应当符合的其他条件。 四、招募流程 (一)报名阶段 意向投资人应当按照如下要求参与本次招募: 1.报名期间 报名期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9日18时止。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报名期间。 意向投资人需在报名期间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管理人指定的电子邮箱。前述截止时间以管理人所指定的邮箱接收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2.联系地址、邮箱及联系人 联系地址:**市**南路318****开发区(杨舍****治理中心 电子邮箱:****@163.com 联系人:何律师、季律师 联系电话:192****0126、158****0779 3.报名材料 考虑到本次招募的规范性和严肃性,意向投资人应至少提交如下报名材料: (1)报名意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见附件1); (2)承诺函(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见附件2); (3)身份证明材料 营利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见附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见附件4,如有)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有); (4)意向投资人简介(原件,加盖公章) 意向投资人简介包括主体资格、历史沿革、股权结构、组织架构、产业布局、资产负债、收入利润等意向投资人认为需要介绍的基本情况。意向投资人以联合体方式报名的,由牵头成员提供一份关于联合体的介绍文件,介绍各联合体成员的角色分工****商场****公司提供资金支持、开展技术**和助力业务发展等方面的综合优势; (5)意向投资人报名本次招募的必要决议文件(原件,加盖公章); (6)意向投资人以联合体方式报名的,应提交联合体成员间就组建联合体签署的相关协议或说明文件(原件,由全体联合体成员加盖公章),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7)意向投资人征信报告(原件,加盖公章); (8)财务状况资料(原件,加盖公章) 营利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供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合并口径财务报表。若报名主体存续时间不足三年,除应提供全部会计年度的合并口径财务报表外,还应提供控股股东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合并口径财务报表; (9)其他资料(原件,加盖公章,如有) 除上述要求的报名材料外,意向投资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增加提供其他报名材料。 上述附件1和附件2不接受实质性修改,如修改视为未完成报名。 意向投资人应将全部报名材料装订成册,根据要求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骑缝章。如意向投资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按照前述准备报名材料,再由联合体牵头人在全套报名材料装订成册后,另行加盖骑缝章,并统一提交给管理人。 4.提交报名材料的要求 意向投资人应确保提交的报名材料和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不得提供虚假材料。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虚假情况或****机关决策批准的,管理人可取消其参与本次招募的资格。 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意向投资人可以撤回已提交的报名材料,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人。意向投资人撤回已提交报名文件的书面通知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意向投资人撤回报名材料的,经审查符合要求的,由管理人向该意向投资人发送准予撤回的通知。 (二)资格审查 意向投资人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后,管理人将对意向投资人所提交的报名材料、主体资格、资金实力等进行初步审查,并通知意向投资人审查结果。 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缺失、遗漏、模糊的,或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情况有疑问的,可以通知其在一定期限内补正、说明。意向投资人未在期限内补正、说明的,管理人有权认定该意向投资人未通过初步审查。 (三)尽调保证金缴纳及纸质资料提交 意向投资人通过资格审查的,管理人将通过电子邮件通知意向投资人缴纳尽调保证金。意向投资人应当自管理人通知其缴纳尽调保证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人指定的账户支付人民币200万元(大写:贰佰万元整)作为尽调保证金,备注付款事由“****公司尽调保证金”,并将报名材料纸质盖章件(一式三份),提交至管理人指定地点。 投资人以组成联合体方式报名的,由联合体牵头投资人向管理人缴纳尽调保证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报名以及意向投资人的情况适时**尽调保证金支付期限,但最迟不晚于重整投资方案提交期限届满之日。 意向投资人应确保报名材料纸质版与电子版内容一致,不一致的以纸质版为准,除特殊原因外,本次招募过程中各方已提交的报名材料原件等将由管理人留档备查,不再退还该意向投资人。 按时足额支付尽调保证金的,视为取得本次招募资格;未按时足额支付尽调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本次招募资格。 (四)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在足额支付尽调保证金后,意向投资人可以自行或委托****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并编制重整投资方案。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其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和编制重整投资方案所需的费用。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期间,管理人有权对意向投资人进行反向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应当提供充分的配合。意向投资人应严守保密义务,不得将所取得的任何信息用于参与本次招募之外的任何目的。 (五)提交重整投资方案 管理人将根据意向投资人的报名情况和尽职调查情况确定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时间和轮次。各意向投资人应根据管理人的要求最终提交有约束力的重整投资方案。 重整投资方案提交截止后,****法院的指导、监督下,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进行审查。管理人可以要求意向投资人调整、补充、释明重整投资方案的内容,并重新提交。 (六)重整投资人遴选 若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意向投资人少于三名,管理人有权决定**意向投资人招募期限,或进行商业谈判。如选择开展商业谈判且未能确定重整投资人,管理人有权重新启动意向投资人招募工作。 若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意向投资人多于三名(含三名),管理人有权决定通过商业谈判或者评审方式进行重整投资人的遴选。采取评审方式遴选重整投资人的,评审流程、评审方式以及具体评审要素等,管理人将另行通知。 (七)签署重整投资协议 管理人将在本次招募遴选结果产生后向中选投资人和备选投资人(如有)发出通知,中选投资人应当在接到管理人通知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与相关方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前述期限。重整投资协议签订后5个自然日内,中选投资人应向管理人指定的收款账户支付投资保证金,投资保证金总额为人民币500万元(大写:伍佰万元整),除前期已支付的尽调保证金(不计息)将自动转为投资保证金外,中选投资人应当另行向管理人指定的收款账户补足支付投资保证金人民币300万元(大写:叁佰万元整),并备注付款事由“****公司投资保证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调整前述投资保证金。若中选投资人未按时签署重整投资协议或未按时足额缴纳投资保证金,管理人可以取消其中选投资人资格,其已缴纳的尽调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可以另行确定中选投资人。 五、保证金的处理 *注意:考虑到本次招募时长等的不确定性,为保证本次招募的严肃性,请各意向投资人做好相关资**排,除以下情形外,管理人原则上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退还保证金的要求: 1.对于未通过初步审查,或通过初步审查但未被确定为中选或备选投资人,或在提交有约束力的重整投资方案前明确放弃投资资格,或未按期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意向投资人,尽调保证金由管理人于相关结果通知送达或收到书面请求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意向投资人在提交有约束力的重整投资方案后、遴选结果确定前,自行放弃或主动退出本次招募,其缴纳的尽调保证金不予退还; 3.中选投资人拒绝或未按时签订重整投资协议、拒绝按照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支付投资款或不履行重整投资人相关义务的,管理人有权不予退还其已支付的尽调保证金及投资保证金; 4.意向投资人被确定为中选投资人的,在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并支付投资保证金后,中选投资人支付的尽调保证金自动转化为投资保证金(不计息);****公司重整****法院裁定批准后,中选投资人作为重整投资人,其支付的投资保证金自动转化为重整投资款(不计息)。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管理人负责解释。 ****商场****公司破产重整工作需要终止、中止、继续、调整本次招募。意向投资人一旦提交报名材料,则视为对本公告内容和要求无异议,且不会基于管理人行使前述权利而进行任何主张。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本次招募,同时欢迎广大债权人等各方积极推荐意向投资人参与报名。 特此公告。 附件:1.报名意向书 2.承诺函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4.授权委托书 ****商场****公司管理人 ****超市****公司管理人 ****管理人 2026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