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水系连通及水**综合利用项目全过程检测服务 (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县水系连通及水**综合利用项目全过程检测服务(二次) | ||||
| 招标项目编号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招标人 | 名称 | **** | |||
| 地址 | 安****经济开发区1号 | ||||
| 联系人及电话 | 沈**、138****8090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
| 地址 | **市云集文化商业街3#楼29层 | ||||
| 联系人及电话 | 李洋、刘书玲(项目负责人)183****8777、0557-****559 | ||||
| ****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
| 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 单位名称 | ****、安****研究院****公司(联合体成员) | ******公司(联合体牵头人)、****监测中心****公司(联合体成员) | **省水利****公司(联合体牵头人)、****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
| 地址 | 联合体牵头人地址:**省****新****开发区子美路9号工投科技产业园25栋 | 联合体牵头人地址:**省**市****园区**路1499号联东 U谷**国际企业港15-02# | 联合体牵头人地址:**市**区曙光路1号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0.37%(约****025.67元) | 0.37%(约****025.67元) | 0.37%(约****025.67元) | ||
| 服务期(日历天)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之日止。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之日止。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之日止。 |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 ****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1.**县江水西调水利及配套工程(一期)质量检测项目 2.****市**县**镇馆北新村安置点(二期)项目及****市**县**镇小井庄、板墙村整村推进项目第三方检测 | 1.**市 2023 年高标准农田项目第三检测服务项目(二标段) 2.2024 年**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过程质量检测、工程技术咨询和巡查服务项目 3.**一中东校区工程质量检测 4.****工厂及配套停车库第三方质量检测项目 5.******公司工程质量检测定点单位(2022 年) | 1.**县漳湖圩漳湖站工程全过程检测 2.龙**引水工程全过程检测 3.引江济淮工程(**段)派河截污导流水质保护工程质量检测 |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朱义文 | **全 | 王建军 | |
| 证书名称 |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 |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 |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 | ||
| 证书编号 | (17)****34135、JCY****345101H | (2021)****02057 | 934********03088644、JCY****347008 | ||
| 综合评估得分 | 96.86分 | 96.80分 | 96.30分 | ||
|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 | ||||
| 公示时间 | 2026年9月10日至2026年9月14日 | ||||
| 招标代理费 | 12800元 | ||||
|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http://ggzyjy.****.cn: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 ||||
| 异议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市公共**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 ||||
| 投诉受理单位 | ****水利局 | ||||
| 单位地址 | **市**县奇石大道与笑果大道交叉口西北角 |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0557-****19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