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南票区高桥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项目

审批
辽宁-葫芦岛-南票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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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9-10

项目名称 **市****处理厂及管网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区高桥镇 占地面积
(平方米)
75.36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刘桂华
联系人 丁野 联系电话 188****0057
项目投资(万元) 1668.30 环保投资(万元) 2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10-12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46 城市(镇)管网及管廊建设(不含给水管道;不含光纤;不含1.6兆帕及以下的天然气管道)项中其他。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次**污水管道7689米,检查井150座。检查井永久占地 75.36㎡;管道施工产生临时占地 28433㎡,施工结束后沟槽回填,土地恢复原有土地利用类型。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施工扬尘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后通过无组织排放至大气环境中
废水
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采取化粪池措施后通过委托清运排放至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施工废水采取沉淀措施后通过回用排放至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等
固废 环保措施: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建筑垃圾分类收集,避免混合堆放,将其中可作为原材料再生利用的成分进行回收再利用,其他垃圾运往环卫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
噪声 有环保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利用围挡隔声、夜间不施工。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破坏少量人工绿化,施工结束后进行植被恢复。
承诺:**** 刘桂华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刘桂华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32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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