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独立储能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9月10日至2026年09月1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市**六路22****中心B22窗口,邮编:528400
联系电话:0760-****9254
传 真:0760-****746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电厂独立储能 |
| 建设地点 | 广****社区**联岗路117****电厂内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电厂独立储能建设项目选址位于****社区**联岗路 117 号,****电厂建设用地进行建设,占地面积19898m2。项目**一座容量100MW/200MWh****电站,主要包括1套储能系统、1座220kV储能升压站、1回220kV送出电缆线路、1个进线间隔。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电厂独立储能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