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404MA56CMQ10W | 建设单位法人:林剑强 |
| 林国钦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市**区**镇**路55号2栋3楼IMD车间、东北通道螺丝厂、6栋1楼 |
| ******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1-C2921-塑料薄膜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市**区**镇**路55号2栋3楼IMD车间、东北通道螺丝厂、6栋1楼 |
| 经度:113.294870 纬度: 22.09584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5-21 |
| 珠环建表〔2025〕12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05-2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98 |
| 3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404MA56CMQ10W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400MA5225A497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1900MA53F6007Q | 竣工时间:2026-03-1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8-0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9-0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530381 typeTen=1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螺丝1800吨、丝印产品300万pcs、塑料包装胶袋350吨、拉伸膜150吨 | 实际建设情况:螺丝1800吨、丝印产品300万pcs、塑料包装胶袋350吨、拉伸膜150吨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① 丝印产品:调配油墨→丝印→烘干→雕刻→清洁→包装; ②塑料包装胶带:混合→吹膜→搅拌印刷→制袋、切带→包装; ④拉伸膜:加料→加温挤出→流延成型→冷却→收卷→包装; ⑥螺丝:冷镦→搓牙→检验→包装→委外电镀等;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保持一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DA001 排气筒的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表征)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GB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A002 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表征)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 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 GB14554-93) 表2恶臭污染物 排放标准值。 颗粒物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7-2001) 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 ) 。 项目无组织排放的 VOCs 按照**省地方标准《固定污 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DB44/2367-2022)管理,厂区内无组织VOCs浓度执行其表3规定的排放限值。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应控制在2.707吨/年((其中有组织排放量为0.382吨/年,无组织排放量为2.325吨/年))以内,实行倍量削减替代方案。 固废:本项目的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 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的管理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 GB18597—2023) 的要求。 噪声:项目各类机电设备应在规划设计中合理布局和规范管理,并通过必要的减震、控噪确保项目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废水:本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平沙水质净化厂集中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经调查,本项目清洁、调配、油墨、丝印、烘干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经集气罩+垂帘收集至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1#设备处理后由21m排气筒JW-FQ-1203-1高空排放,未完全收集的部分无组织排放。 吹膜、挤出、流延成型、胶版印刷产生的非甲烷及经吹膜、挤出、流延成型产生的臭气浓度经集气罩收集至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2#设备处理后由15m排气筒JW-FQ-1203-2高空排放,未完全收集的部分无组织排放。 固废:本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工业固体废物贮存于独立的区域,能满足固废管理要求。本项目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噪声:本项目已按环评要求落实降噪等措施。 废水:废水:本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平沙水质净化厂集中处理。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完善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有效防范污染事故发生。 2、如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 开工建设的,应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我局重新审核。 3、严格执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施排污之前依法办理排污许可手续。 4、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竣工后按规定开展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5、如国家和地方颁布或修订新的污染物排放管理规定或标准,按其适用范围严格执行。 | 实际建设情况:1、企业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26年5月25日取得备案证,备案编号为:440404-2026-0135-L,并严格按相应要 2、经调查,本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止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且在五年之内开工建设。 3、本项目在实际排污之前已获得了排污登记回执,编号为:****。 4、本项目已落实“三同时”,现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5、目验收调试期间,国家和地方未颁布或修订新的污染物排放管理规定或标准。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126 | 0 | 0 | 0 | 0.126 | 0.126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4415.8214 | 0 | 0 | 0 | 4415.821 | 4415.821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679 | 0 | 0 | 0 | 0.679 | 0.679 | / |
| 1 | 水污染防治措施 | 无 | 三级化粪池 | 多家企业汇入,且根据环评批复未对生活污水的监测进行要求,本次验收不对其进行监测 |
| 1 | DA001废气处理设施 | 排气筒的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表征)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GB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二级活性炭吸附1# | 已监测 | |
| 2 | DA002废气治理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二级活性炭吸附2# | 已监测 |
| 1 | 噪声防治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隔声、减震 | 已监测 |
| 1 | 本项目的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 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的管理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 GB18597—2023) 的要求。 | 本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工业固体废物贮存于独立的区域,能满足固废管理要求。本项目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 1 | 完善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有效防范污染事故发生。 | 企业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26年5月25日取得备案证,备案编号为:440404-2026-0135-L,并严格按相应要求落实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
| ****园区三级化粪池进行处置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园区三级化粪池进行处置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