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10 09:57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会员2026年国庆节节日慰问提货券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3.采购人:****
4.采购方式:院内比选(综合评分法)
5.预算金额:204,300.00元
6.采购内容:采购2026****工会会员节日慰问提货券,面值为300元/人。医院工会会员凭提货券可在成交供应商门店购买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及必需生活用品,包含但不限于大米、食用油、牛奶、挂面、瓜子、香菇、黑木耳等节日慰问品。所有商品均可享受供应商承诺的统一优惠率。根据实际供券份数据实结算。
7.报价方式:供应商以300元面值的提货券为基础,报****工会会员持券在供应商门店购物时,所有商品均可享受的折扣比例)。
8.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9.交货期限:节假日前7日内将提货券交付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10.提货券有效期:自交付之日起不少于12个月。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和组织机构****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或2024年或2025年任意一年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5)参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2.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二)特殊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在采购人所在**县**范围内设有至少1家实体经营门店,能够满足职工随时提货的需求。
说明:****工会会员能够就近、便捷地提取慰问品,属于基于项目实际需求的合理限制,并非以供应商注册地作为排斥条件。****超市如在本地设有实体门店,仍可正常参与比选。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9月11日至2026年9月15日,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景****人民医院行政楼3302采购办公室
3.获取方式
(1)现场获取: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供应商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单位盖公章)在景****人民医院招标采购办获取采购文件。
(2)邮箱获取:供应商将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邮箱(****41021 qq.com),采购人将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通过审查后发送采购文件。邮箱获取请注明项目名称及联系方式。
四、响应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一)响应文件要求
1.响应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1份。
2.密封要求:密封包装,封口处加盖公章,封面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逾期送达或密封不符合要求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恕不接收。
(二)递交方式及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1.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
2.现场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18日15:30(**时间)标书代写
3.邮寄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18日15:00(**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超出此时间的,需供应商在现场递交截止时间内递交,不予快递方式接收。标书代写
4.递交地点:景****人民医院招标采购办。
5.联系人:曹老师电话:0879-****978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院内比选公告在“景****人民医院官网”上进行发布,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我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2.无报名或报名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标书代写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景****人民医院
地址:**县将军路3号
联系电话:曹老师0879-****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