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200MA4UN5GU85 | 建设单位法人:黄玉琦 |
| 辛永华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金利镇**南路9号 |
| ****年产 10 万套智能超长尾灯生产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9-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金利镇**南路9号 |
| 经度:112.755598 纬度: 23.064924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12-08 |
| 肇环高建〔2025〕5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19-12-0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39 |
| 30 | 运营单位名称:**** |
| ****1200MA4UN5GU85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1200MA4UN5GU85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1203MA5506CT0A | 竣工时间:2026-05-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8-1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9-1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813bL3ay |
| 项目选址**省**市**区金利镇**南路9号,****中心坐标:东经112度45分20.152秒,北纬23度3分53.726秒。项目扩建在现有基础上实施,不新增用地。建设内容为**1栋智能超长尾灯生产厂房,新增智能超长尾灯注塑机、冷水机、模温机等相关设备设施。项目建成后,新增年生产智能超长尾灯10万套,汽摩灯具等现有产能不变。项目总投资43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扩建项目年产智能超长尾灯10万套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投料、混料、注塑成型、冷却、检验、包装入库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本扩建项目新增的注塑废气经单层密闭负压收集,收集后由“二级活性炭”(TA004)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废水: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工程,经“三级化粪池+隔油隔渣”和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处理厂处理,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噪声:注塑机等设备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震、隔声、降噪措施,夜间不生产;固废:依托现有工程,1间100m2危废房和1间100m2的一般固废暂存仓库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本扩建项目新增的注塑废气经单层密闭负压收集,收集后经一套“水旋喷淋塔+干式过滤+沸石转轮+催化燃烧”(TA004)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以新带老:车间A涂料喷涂、固化、注塑、焊接、涂胶工序有机废气经一套“水喷淋+干燥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有机废气进行处理,尾气最终通过23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废水: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工程,经“三级化粪池+隔油隔渣”和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处理厂处理,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喷淋水循环使用,并定期更换以保证净化效果,喷淋更换废水交由危废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不外排;噪声:注塑机等设备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震、隔声、降噪措施,夜间不生产;固废:依托现有工程,1间100m2危废房和1间100m2的一般固废暂存仓库,单位设置的一般固废暂存场已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应要求进行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控制,员工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包装袋、注塑不合格产品、废模具收集后委托**回收单位进行处理,生活污水污泥由专业单位定期上门清空处理,污泥不在厂区暂存;喷淋废液、废润滑油、废含油抹布作为危废委托**市新****公司进行处理;做到各类废物固废全部妥善处理,合理处置或综合利用 |
| 本项目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升级调整,原批复内容为:本扩建项目新增的注塑废气经单层密闭负压收集,收集后由“二级活性炭”(TA004)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变动情况为: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废气处理设施升级变更为建设1套“水旋喷淋塔+干式过滤+沸石转轮+催化燃烧”废气处理装置,新增的水旋喷淋塔喷淋水循环使用,并定期更换,喷淋更换废水交由危废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不外排。项目不新增污染物也不增加生产线污染物排放量,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综合重大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项目不属于重大变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应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事故应急体系,加强应急演练,落实有效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有效防范污染事故的发生,并避免因发生事故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确保环境安全。 项目应依法履行排污许可制度,并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设置排污口。 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要求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主体工程方可投入使用。 | 实际建设情况: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各类环保设施,按照有关标准要求设置规范化排污口。 已申领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号:****),2026年7月8****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备案编号:441204-2026-0087-L),并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积极开展环境监测工作,并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十二条时限要求及时进行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工作和验收报告的信息公开。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3.632 | 0 | 13.632 | 0 | 0 | 13.632 | 0 | / |
| 8.182 | 0.173 | 3.372 | 3.372 | 0 | 4.983 | -3.199 | / |
| 1 | “三级化粪池+隔油隔渣”和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 | **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限值****处理厂进水标准较严值 | 本扩建项目新增的生活污水依托现有项目“三级化粪池+隔油隔渣”和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工艺为:污水进水→调节池→VEUPIC-AO塔处理 | 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隔油隔渣和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满足**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限值****处理厂进水标准较严值 |
| 1 | 水喷淋+干燥器+二级活性炭吸附 | A车间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总VOCs、苯、甲苯与二甲苯合计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表2排气筒VOCsⅡ时段排放限值 | 项目车间A涂料喷涂、固化、注塑、焊接、涂胶工序有机废气经一套“水喷淋+干燥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有机废气进行处理,尾气最终通过23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A车间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总VOCs、苯、甲苯与二甲苯合计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表2排气筒VOCsⅡ时段排放限值 | |
| 2 | 水旋喷淋塔+干式过滤+沸石转轮+催化燃烧 | 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国家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 | 本扩建项目新增的注塑废气经单层密闭负压收集,收集后经一套“水旋喷淋塔+干式过滤+沸石转轮+催化燃烧”(TA004)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 在验收监测期间,智能超长尾灯车间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国家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 |
| 1 | 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震、隔声、降噪措施,夜间不生产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 类标准 | 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震、隔声、降噪措施,夜间不生产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61.3(A),夜间厂界噪声最大值为50.4dB(A) ,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 类标准要求 |
| 1 | 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应满足《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应立足于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应按有关要求进行妥善处置;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应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处置联单制度。 项目一般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有关管理要求;项目危险废物类别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进行管理,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要求。 | 单位设置的一般固废暂存场已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应要求进行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控制,员工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包装袋、注塑不合格产品、废模具收集后委托**回收单位进行处理,生活污水污泥由专业单位定期上门清空处理,污泥不在厂区暂存;喷淋废液、废润滑油、废含油抹布作为危废委托**市新****公司进行处理;做到各类废物固废全部妥善处理,合理处置或综合利用。 |
| 1 | 项目应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事故应急体系,加强应急演练,落实有效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有效防范污染事故的发生,并避免因发生事故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确保环境安全。 项目应依法履行排污许可制度,并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设置排污口。 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要求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主体工程方可投入使用。 |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各类环保设施,按照有关标准要求设置规范化排污口。 已申领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号:****),2026年7月8****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备案编号:441204-2026-0087-L),并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积极开展环境监测工作,并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十二条时限要求及时进行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工作和验收报告的信息公开。 |
| 本扩建项目新增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隔油隔渣”和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处理厂处理,固体废物依托现有工程,1间100m2危废房和1间100m2的一般固废暂存仓库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扩建项目新增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隔油隔渣”和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处理厂处理,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隔油隔渣和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满足**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限值****处理厂进水标准较严值。 固体废物依托现有工程,1间100m2危废房和1间100m2的一般固废暂存仓库,单位设置的一般固废暂存场已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应要求进行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控制,员工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包装袋、注塑不合格产品、废模具收集后委托**回收单位进行处理,生活污水污泥由专业单位定期上门清空处理,污泥不在厂区暂存;喷淋废液、废润滑油、废含油抹布作为危废委托**市新****公司进行处理;做到各类废物固废全部妥善处理,合理处置或综合利用。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