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嘉利车灯有限公司年产 10 万套智能超长尾灯生产建设项目

审批
广东-肇庆-高要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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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1200MA4UN5GU85黄玉琦
辛永华**省**市**区
金利镇**南路9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产 10 万套智能超长尾灯生产建设项目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C2929-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省**市**区 金利镇**南路9号
经度:112.755598 纬度: 23.064924****环境局
2025-12-08
肇环高建〔2025〕50号****
2019-12-06439
30****
****1200MA4UN5GU85****
****1200MA4UN5GU85******公司
****1203MA5506CT0A2026-05-01
2026-08-132026-09-10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813bL3ay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选址**省**市**区金利镇**南路9号,****中心坐标:东经112度45分20.152秒,北纬23度3分53.726秒。项目扩建在现有基础上实施,不新增用地。建设内容为**1栋智能超长尾灯生产厂房,新增智能超长尾灯注塑机、冷水机、模温机等相关设备设施。项目建成后,新增年生产智能超长尾灯10万套,汽摩灯具等现有产能不变。项目总投资43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与环评一致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扩建项目年产智能超长尾灯10万套与环评一致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投料、混料、注塑成型、冷却、检验、包装入库与环评一致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废气:本扩建项目新增的注塑废气经单层密闭负压收集,收集后由“二级活性炭”(TA004)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废水: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工程,经“三级化粪池+隔油隔渣”和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处理厂处理,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噪声:注塑机等设备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震、隔声、降噪措施,夜间不生产;固废:依托现有工程,1间100m2危废房和1间100m2的一般固废暂存仓库废气:本扩建项目新增的注塑废气经单层密闭负压收集,收集后经一套“水旋喷淋塔+干式过滤+沸石转轮+催化燃烧”(TA004)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以新带老:车间A涂料喷涂、固化、注塑、焊接、涂胶工序有机废气经一套“水喷淋+干燥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有机废气进行处理,尾气最终通过23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废水: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工程,经“三级化粪池+隔油隔渣”和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处理厂处理,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喷淋水循环使用,并定期更换以保证净化效果,喷淋更换废水交由危废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不外排;噪声:注塑机等设备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震、隔声、降噪措施,夜间不生产;固废:依托现有工程,1间100m2危废房和1间100m2的一般固废暂存仓库,单位设置的一般固废暂存场已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应要求进行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控制,员工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包装袋、注塑不合格产品、废模具收集后委托**回收单位进行处理,生活污水污泥由专业单位定期上门清空处理,污泥不在厂区暂存;喷淋废液、废润滑油、废含油抹布作为危废委托**市新****公司进行处理;做到各类废物固废全部妥善处理,合理处置或综合利用
本项目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升级调整,原批复内容为:本扩建项目新增的注塑废气经单层密闭负压收集,收集后由“二级活性炭”(TA004)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变动情况为: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废气处理设施升级变更为建设1套“水旋喷淋塔+干式过滤+沸石转轮+催化燃烧”废气处理装置,新增的水旋喷淋塔喷淋水循环使用,并定期更换,喷淋更换废水交由危废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不外排。项目不新增污染物也不增加生产线污染物排放量,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综合重大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项目不属于重大变更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应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事故应急体系,加强应急演练,落实有效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有效防范污染事故的发生,并避免因发生事故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确保环境安全。 项目应依法履行排污许可制度,并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设置排污口。 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要求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主体工程方可投入使用。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各类环保设施,按照有关标准要求设置规范化排污口。 已申领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号:****),2026年7月8****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备案编号:441204-2026-0087-L),并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积极开展环境监测工作,并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十二条时限要求及时进行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工作和验收报告的信息公开。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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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32 0 13.632 0 0 13.632 0 /
8.182 0.173 3.372 3.372 0 4.983 -3.199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三级化粪池+隔油隔渣”和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 **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限值****处理厂进水标准较严值 本扩建项目新增的生活污水依托现有项目“三级化粪池+隔油隔渣”和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工艺为:污水进水→调节池→VEUPIC-AO塔处理 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隔油隔渣和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满足**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限值****处理厂进水标准较严值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水喷淋+干燥器+二级活性炭吸附 A车间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总VOCs、苯、甲苯与二甲苯合计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表2排气筒VOCsⅡ时段排放限值 项目车间A涂料喷涂、固化、注塑、焊接、涂胶工序有机废气经一套“水喷淋+干燥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有机废气进行处理,尾气最终通过23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A车间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总VOCs、苯、甲苯与二甲苯合计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表2排气筒VOCsⅡ时段排放限值
2 水旋喷淋塔+干式过滤+沸石转轮+催化燃烧 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国家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 本扩建项目新增的注塑废气经单层密闭负压收集,收集后经一套“水旋喷淋塔+干式过滤+沸石转轮+催化燃烧”(TA004)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在验收监测期间,智能超长尾灯车间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国家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震、隔声、降噪措施,夜间不生产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 类标准 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震、隔声、降噪措施,夜间不生产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61.3(A),夜间厂界噪声最大值为50.4dB(A) ,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 类标准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应满足《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应立足于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应按有关要求进行妥善处置;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应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处置联单制度。 项目一般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有关管理要求;项目危险废物类别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进行管理,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要求。 单位设置的一般固废暂存场已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应要求进行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控制,员工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包装袋、注塑不合格产品、废模具收集后委托**回收单位进行处理,生活污水污泥由专业单位定期上门清空处理,污泥不在厂区暂存;喷淋废液、废润滑油、废含油抹布作为危废委托**市新****公司进行处理;做到各类废物固废全部妥善处理,合理处置或综合利用。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项目应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事故应急体系,加强应急演练,落实有效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有效防范污染事故的发生,并避免因发生事故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确保环境安全。 项目应依法履行排污许可制度,并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设置排污口。 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要求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主体工程方可投入使用。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各类环保设施,按照有关标准要求设置规范化排污口。 已申领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号:****),2026年7月8****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备案编号:441204-2026-0087-L),并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积极开展环境监测工作,并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十二条时限要求及时进行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工作和验收报告的信息公开。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本扩建项目新增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隔油隔渣”和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处理厂处理,固体废物依托现有工程,1间100m2危废房和1间100m2的一般固废暂存仓库本扩建项目新增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隔油隔渣”和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处理厂处理,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隔油隔渣和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满足**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限值****处理厂进水标准较严值。 固体废物依托现有工程,1间100m2危废房和1间100m2的一般固废暂存仓库,单位设置的一般固废暂存场已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应要求进行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控制,员工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包装袋、注塑不合格产品、废模具收集后委托**回收单位进行处理,生活污水污泥由专业单位定期上门清空处理,污泥不在厂区暂存;喷淋废液、废润滑油、废含油抹布作为危废委托**市新****公司进行处理;做到各类废物固废全部妥善处理,合理处置或综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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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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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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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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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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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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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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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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