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千秋镇翰信厂房变压器扩容工程,招标人为****,项目所需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交货地点:**县境内,具体按招标人要求。
(2)资金来源:镇财政资金;
(3)质量要求:合格(即符合**省工程建设标准,所供应的设备材料确保一次性通过供电部门的验收并具备送电条件)。
(4)质保期要求:不低于两年,从货物通过供电验收并投运之日开始计算质保期。
(5)交货期:30日历天。
(6)项目名称:千秋镇翰信厂房变压器扩容工程
(7)招标内容:本项目共一个标段,招标范围和招标内容为千秋镇翰信厂房变压器扩容工程的各种规格型号变压器设备(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的采购、供货(含运输及保险、设备上下力资等)、备品、备件的供应、安装和调试、试运行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止,还包括提供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售前售后(培训、维修保养等)等伴随服务。
(8)最高投标限价:38万元;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资质、资格等要求:
2.1.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本招标项目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必须具有生产商的合法授权且生产商不得同时授权两个或以上的代理商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同一代理商不得代理两个或以上品牌设备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同一货物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投标文件以无效标处理);
2.1.2 相关人员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委托代理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6年6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人确定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标书代写
2.1.3设备品质要求
招标人对各个标包均有推荐品牌(或厂家)要求,具体如下表:
| 材料/设备名称 |
招标人推荐厂家或品牌 |
| 800KVA干式变压器 |
****公司、****公司、江****公司 |
注:招标人推荐品牌(或厂家)的,投标人投标时应按推荐品牌(或厂家)设备选其一进行投标报价,如投标人选用非推荐品牌(或厂家)的设备投标,其设备的知名度、档次、性能、质量应相当于或优于推荐品牌(或厂家)设备。
投标人选用非推荐品牌(或厂家)的设备投标的,需在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日前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经招标人审查认为合理的,将以招标文件答疑方式告知所有投标人予以增加,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推荐的品牌(或厂家)或未经招标人确认的品牌(或厂家)货物投标的,其投标文件在评审时,****委员会认定,作无效标书处理。
【注:衡量“相当于或优于”是以所投设备的品牌知名度、企业生产规模、市场占有率、销售服务体系等方面为标准,投标人在提出问题截止日前必须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加盖生产厂商公章的复印件(如商标证明、实际注册资金、近两年生产量及销售数量、重点工程项目业绩情况(以提供的供货合同为依据)、售后服务站点证明、用户评价等相关材料)供招标人确定】。
2.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国家、**省省级有关部门及**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见招标文件。
(4)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结付方式及期限:
1.货物全部到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并安装完成全部工作量且调试完毕,经供电部门验收合格送电投运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50%。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招标人根据审计结果付至审计审定价80%的工程款(包括以前支付);若审计工作未结束,暂付至中标价70%的工程款(包括以前支付);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送电投运两年后无质量问题,按照审计结论于当年年底结清剩余工程款;以上付款均不计息。
注:供方在需方支付合同款项时,应按各付款节点向需方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供方开具发票的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有效、完整、准确,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开具不合格的,需方有权延迟支付应付款项直至供方开具合格票据之日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银行非现金方式支付。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数额:7600元。
4.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标书代写
4.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现金,单独密封,现场提交;****银行保函、担保方式缴纳的,****银行保函、担保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二)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数额:中标价×10% 。
2、履约保证金交纳时间: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7日历天内(签订施工合同之前)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
3、履约保证金交纳方式:现金、履约担保或者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保函、保险机构保单等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
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应退还的部分(无息)。
5、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6、拟采用的评定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7、招标公告发布和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7.1公告发布:
7.1.1发布媒体:本****县政府网上发布。
7.1.2发布时间:2026年9月10日-2026年9月16日
7.1.3发售地址:****。
7.1.4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7.2招标文件发售
7.2.1本项目为网上或线下报名(微信报名:198****1696)。
7.2.2招标文件出售方式:投标人须在本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内,①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及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②营业执照;③招标文件制作费支付证明(将以上报名材料加盖公章扫描pdf格式)微信发送至198****1696。
7.2.3招标文件工本费:500.00元,售后不退,除项目终止招标外。投标人在报名截止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交纳方式:(支付宝:151****6106,姓名:周洁;转账时请务必简称注明单位名称及项目名称)投标人必须交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后方能参加投标,否则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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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省**市**县千秋镇府前路1号
联系人:王仕柏
电 话:183****2054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创业园宏峰北路1号5楼
联系人:周洁
电 话:198****1696、151****6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