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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投标人:
招标人收到 12345 政务服务平台转来的群众诉求,反映北洋荔林水乡片区会客厅中标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洪灿华在响应截止日存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经进一步核实,情况属实。
根据本项目询比文件及中标单位承诺的《响应诚信承诺书》第一条约定:“承诺响应文件无虚假、伪造的内容。若响应文件中存在虚假、伪造的内容,同意作无效响应处理,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若成交之后被查实弄虚作假,同意取消成交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及第五条约定:“承诺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暂停执业,在响应截止日无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总负责人)的情形。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成交(成交)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公开方式发包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通过合同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依据询比文件投诉受理机构为******人民政府,现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1、取消****北洋荔林水乡片区会客厅项目中标资格;
2、没收该单位已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本项目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由****自行承担;
3、本项目由招标人依法重新组织招标,原取消的中标人不可再进行投标。
本通知公示期自2026年9月10日至2026年9月14日。
| **** | 代理机构: | **** | |
| 地 址: | **市荔**西天尾镇后卓村**路333号东侧一楼 | 地 址: | **市**区龙桥街道荔**大道2580号四楼 |
| 联系人: | 陈碧容 | 联系人: | 郑黎萍 |
| 电 话: | 0594-****382 | 电 话: | 0594-****611 |
202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