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质量完成**县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根据《**省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湘农办发〔2026〕22号)、《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农社综函〔2025〕15号)和《**县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临农发﹝2026﹞17号)等文件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培训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培育任务
**县2026年计划培育高素质农民250人,其中粮油产能提升主体培育班1期50人、果树类经营主体能力提升班1期50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带头人培育班1期50人、农机手技能提升专题培训班1期50人,数智技术应用专题培训班1期50人。培育经费102万元,补助资金按照专题班每人6000元、其他班每人2800元的标准测算。拟择优遴选5个培训机构,分别承担本年度培训任务,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学员遴选、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技术培训、学员安全管理、系统录入、后续跟踪服务、绩效评价、实践实训观摩和总结宣传推广等工作。
二、申报条件
****农办发〔2025〕96号文件要求,申报机构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登记或成立满3年以上(含3年);开设与培训主题相关的专业课程或具有相关办学许可;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及失信记录。
(二)硬件条件。有固定的教学办公场所,配备与培育主题相关的完备教学设施设备;能满足100名学员集中授课、实践教学和食宿所需;具备信息化管理能力,能规范使用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
(三)师资与管理要求。专职教学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提供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分工涵盖项目负责人、财务人员、班级管理人员、后勤保障人员等;与培育主题直接相关的专兼职教师不少于3人;具有教学管理、学员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管理、档案管理、应急管理等健全制度;能够开具正规票据。
(四)一票否决情形。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申报资格:申报条件和培育过程弄虚作假的;私自分包、转包培育任务的;超出培育期限1个月仍未能完成任务的;资金使用严重违规的;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或违法违规情况的;发生严重违反师德师风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政府官方网站发布遴选公告。
(二)机构申报。申报机构于2026年9月16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报送至****农村科教与种业种植业股,逾期不予受理。
(三)形式审查。对申报材料进行完整性和基本条件符合性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条件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综合评分。评审小组依据评分标准逐项打分,按得分高低排序推荐入围机构。总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入围。
(五)会议审定。****农业农村局班子会议研究确定入选机构。
(六)结果公示。****政府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七)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后,与入选机构正式签订培育委托协议。
四、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单位登记证书)、办学许可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机构简介及近3年培训工作总结;
4.师资名单及相关资质证明(专职教学管理人员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兼职教师可提供聘用协议、技术技能等级证书或工作经历证明等替代材料);
5.教学及实训场所证明材料(自有产权证明或**协议、现场照片);
6.**县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含课程设置、教学计划、资金使用计划等);
7.《**县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申报表》(见附件1);
8.近三年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训的合同及学员满意度情况;
9.上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管理制度复印件;
10.无不良记录承诺书(信用中国、信用**、信用**报告)。
五、联系方式
申报地址:****515办公室
联 系 人:谭**
联系电话:0735-****313
遴选工作****机关及社会监督。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向****反映。
附件:
1.**县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训机构申报表
2.**县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遴选评审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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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9日
附件1:
**县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训机构申报表
| 培训机构名称 (盖章)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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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机构代码 (社会信用代码) |
机构性质 (公益/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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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地址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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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培训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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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训机构 基本情况 |
(需说明机构基本情况、优势,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情况,实习实****基地情况,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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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三年来承担农业培训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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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县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遴选评审评分表
| 序号 |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佐证资料 |
得分 |
备注 |
| 1 |
机构资质 |
20分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登记或成立满3年以上(含3年),开设与培训主题相关的专业课程或具有相关办学许可,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及失信记录。佐证资料每少一项扣5分。 |
法人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信用中国报告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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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基础条件 |
20分 |
①有固定教学场所,满足100名学员集中授课(5分),教室面积不足或临时借用酌情扣1-3分;②设施设备齐全,能满足教学需要(10分),每缺一项主要设备扣2分;③****基地至少5个(5分),少1个扣1分。 |
场所照片及产权证明/租赁合同、设施设备清单、实训基地**协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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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师资队伍 |
10分 |
专职教学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少1人扣2分。管理团队分工包括项目负责人、财务人员、班级管理人员、后勤保障人员等。 |
师资名单、资质证书、专职管理人员近三月社保缴纳证明;兼职教师可提供聘用协议、技能证书或工作经历证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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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财务管理 |
10分 |
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运行规范。 |
财务管理细则及正规票据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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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管理能力 |
6分 |
具有教学管理、学员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管理、档案管理、应急管理等制度,每少一项扣1分。 |
各项管理制度汇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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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培训方案 |
20分 |
①需求分析(5分);②课程模块清晰,理论与实践课程比例合理(5分);③师资与课程匹配(5分);④预算编制详细、合规(5分)。 |
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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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培训经验及效果 |
14分 |
①近三年培训业绩,每年1分(最高3分); |
培训班截图(含满意度、评价率等)、宣传报道截图;学员获奖佐证资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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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分项 |
10分 |
评选为乡村**人才培养优质校、省级示范培育机构的加10分, 被省级以上相关部门评为农民教育培训优秀培训机构或先进单位的加8分,对承担上一年度培育任务和高质量高效率完成的培育机构加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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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票否决项 |
培训机构财务管理不规范,在以往的培训中存在授课费未按要求支付,拖欠及不足额支付教师授课费现象的,给予一票否决,不允许承担培育任务;不具备申报培训专业所需的培训资质的不得承担相关专业培训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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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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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综合得分低于60分的申报机构不予入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