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爱斯生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纳爱斯新食品领域中试基地项目

审批
浙江-丽水-莲都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1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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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爱****基地项目
更新时间:2026-09-11

****纳爱****基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26年9月1日,****根据《****纳爱****基地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报告表》,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纳爱****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境局《关于****纳爱****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对“****纳爱****基地项目环保设施进行了竣工验收,验收小组现场查阅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检查意见,并提出整改要求,截至2026年9月10日,已完成全部整改内容,经本公司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成立于2022年9月8日,注册资金5000万元,租用********公司位于**省**市**区碧湖镇**北路355号7幢 1层厂房(建筑面积为3670.24m2),实施纳爱****基地项目,年产莲子粉约90吨,莲乳粉约450吨(含莲子粉90t/a产能),其他冻干产品(荷叶粉、菌菇粉、抹茶粉等)约45吨的生产能力。

项目现有职工25人,采用三班工作制,年工作日为300天,不设食堂和住宿。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于2025年6月委托****编制完成了《****纳爱****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5年7月11日,****环境局以“丽环建莲〔2025〕32号”《关于****纳爱****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予以批复。并按照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管理规定,在**省排污权交易系统中完成了排污权受让交易,排污权电子凭证已入库,有效期至2030年7月30日。

****于2025年7月17****生态环境局的排污许可证登记管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1100MABYC1HQ7D001X,有效期:自2025年7月17日至2030年7月16日(见附件2)。

****于2025年10月16日完成了排污许可登记,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320604N001Z,有效期:自2025年10月16日至2030年10月15日。

(3)投资情况

项目环保投资50万元,约占项目实际总投资2200万元的2.3%。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纳爱****基地项目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环评文件,参照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件要求和现场调查可知,项目建设内容与环评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水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包括生活污水、原料、设备清洗、漂烫等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纯水制备废水、蒸汽发生器排污水,蒸汽冷凝水,设备间接冷却水,储冷库及真空冷冻干燥机除霜废水。

1)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 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纳入工业区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

2)生产废水

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蒸汽冷凝水进入软水制备系统中循环使用,不外排;工艺废水、纯水制备废水、蒸汽发生器排污水、除霜废水经厂区内自建污水预处理设施(格栅+沉淀)处理后纳入工业区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

(2)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蒸汽发生器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喷雾干燥粉尘、破碎、粉碎烟尘、堆放异味。

1)项目配套设置的蒸汽发生器,使用天然气为燃料,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工艺,燃烧废气由8m高排气筒排放。

2)项目喷雾干燥塔采用天然气燃烧加热,天然气燃烧废气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3)项目喷雾干燥塔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用于处理喷雾干燥粉尘,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4)破碎、粉碎烟尘、堆放异味,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加强车间通风。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以及设备自身配套风机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等。

(4)固废

本项目固废主要有: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不合格品、金属杂质、除尘灰、废布袋、滤渣、废滤网、沉渣、废滤材和生活垃圾。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均为一般固废,全部出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排放口pH范围及CODCr、BOD5、SS、石油类、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排放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总磷、总氮排放浓度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77-2025)的标准限值。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喷雾干燥粉尘废气处理设施出口颗粒物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排放限值要求。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口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符合《**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排放限值要求;林格曼黑度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排放限值;各污染物排放浓度也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1415-2025) 中表1燃气锅炉排放限值要求。蒸汽发生器燃烧废气排放口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林格曼黑度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1415-2025) 中表1燃气锅炉排放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污染物颗粒物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应标准。

(3)噪声

项目厂界四侧昼间、夜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固废主要有: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不合格品、金属杂质、除尘灰、废布袋、滤渣、废滤网、沉渣、废滤材和生活垃圾。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均为一般固废,全部出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5)总量控制

根据验收报告项目废气污染物中二氧化硫排放量为0.032t/a,氮氧化物排放量为0.137t/a。废水污染物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0.403t/a,氨氮排放量为0.016t/a。符合环评中的总量要求。

五、结论

****纳爱****基地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三废”排放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目前,本项目已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将正式投入生产。

公示期:2026年9月11日—2026年10月20日

举报电话:0578-****198公示地点:http://www.****.com,**省**市**区碧湖镇**北路355号7幢1层厂房公示栏。

注:****公司网站(http://ww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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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1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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