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我公司将位于市阳安西路城市综合体小区1、5栋门面、东江依波茵联体别墅、****煤矿办公区三栋房产、清江乡羊场鑫怡楼栋104号、**县柏林镇柏林圩住宅用房、**镇**街综合楼、**工业园盛发机械综合楼、**工业园鑫阁科技大楼、****广场一楼5号门面、阳安西路城市综合体小区8栋门面10处地段资产面向社会公开租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租赁标的物情况
1、阳安西路城市综合体小区1、5栋门面,面积1262.21㎡,共2层。
2、东江依波茵联体别墅,面积672㎡,共2套,单套面积336㎡
3、****煤矿办公区三栋房产,面积5024.68㎡。
4、清江乡羊场鑫怡楼栋104号,面积81.83㎡
5、**县柏林镇柏林坪住宅用房,面积943.38㎡
6、**镇**街综合楼,面积7589.89㎡
8、**工业园鑫阁科技大楼、面积13918.18㎡。
9、****广场一楼5号门面,面积133㎡。
10、阳安西路城市综合体小区8栋门面,面积776.63㎡,共2层。
承租人条件
0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或者自然人。
02
具有一定经营能力或经营经验,并是按国家法律规定的合法经营者。
03
承租人****公司经营战略相契合。
租赁事项
1、招租期限:租期每轮为期3年,具体租赁起止日期在《租赁合同》中签订。
2、房屋为现状出租,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对房屋装修改造前,需要****公司审定,施工时不得对房屋结构进行破坏性改造,装修费用自理。
3、承租方不得转租或出借他人使用或以**名义进行转租,否则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租赁经营保证金不予退还。
4、租赁期间,所产生的水电费及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租赁期间,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持有合法合规的经营手续。
6、租赁公告未尽事宜,以双方协商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为准。
租赁方式及要求
1、公告有效期:长期有效;
2、报名者需提交本人或法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或营业执照副本。
3、租金支付方式:先交租金后使用,租金一年一交,保证金(押金)三个月房租。
联系电话:0735-****110****公司资产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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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