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平县到贤镇人民政府(本级)中央专项彩票公益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富平县到贤镇新盖村文化广场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11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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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中央专项彩票公益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县****广场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中央专项彩票公益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县****广场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评审方法 是否价格扣除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 **省**市**区**大街豪润风尚国际B座1504室 综合评分法 1,058,402.64元 82.34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中央专项彩票公益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县****广场项目)):

工程类(****)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金额(元)
1-1 其他建筑工程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县****广场项目) ****广场1200m2及相关附属配套设施。 60日历天 吴庆华 陕261****42250 1,058,402.64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惠巧玲、张锋、陈萍(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招标代理费按(发改价格〔2002〕1980号文件)计算收取、编制标底费按(陕价行发〔2014〕88号文件)计算收取;按《****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执行;招标代理费、编制标底费不计入工程造价,向成交供应商收取。若本次招标失败(非代理机构原因),招标代理费、编制标底费由采购人支付。具体金额详见采购结果公告,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

1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县****广场项目) 1.0408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本级)

地址:**县到贤镇街道

联系方式:136****10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西咸新区沣西**西部云谷B1楼二层201室

联系方式:153****06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姣

电话:153****0672

****

2026年0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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