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石港塘沟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将《**县石港塘沟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的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位于**县海尾镇;
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控源截污工程、内源治理工程、生态修复工程、水系联通工程、****泵站改造修复工程及辅助设施工程等。具体内容如下:
拟建污水管 DN300-500 约 2325 m,污水检查井 140 座,dn800 雨水管 5 m,铸铁闸门一座,路面破除及恢复约 550 m2,围堰导流及基础换填纺若干立方;栽种香蒲、睡莲、金银**等水植物约 54868 m2,清除淤泥约 59240.2m3,换填种植土约 21947.2 m3;挡土墙 M7.5 浆砌片石 1500 m3,栏杆 500m。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林工
联系方式:0898-****4996
邮箱:****@163.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公司
联系人:刘工
电话:0898-****9501
四、公众意见表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实施产生的环境影响的意见,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1,(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1)
《**县石港塘沟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2。**县石港塘沟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征求意见稿(1)
五、公众提交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邮寄地址:**省**市**区蓝天街道****二街2号海航法苑2号楼1单元1702室。
联系人:刘工
电子邮件:****@qq.com
自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信函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