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32个中药饮片采购项目
2.项目预算(最高限价):8.65万(参照2025年采购金额为8.65万;本次合同两年,合同期内按中标结果、按月、按需采购;****医院采购计划(品种、规格、数量)在48****医院指定地点(仓库或药房),急需品种2小时内配送到位,并能保证一周内多次配送)。
3.项目概况:经批准,拟自行采购32个中药饮片。
4.采购内容/服务内容:32个中药饮。
5.服务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验收标准。
6.服务(交货)地点位于:**省**市荔**东岩路485号。
7.履约保证金:/;
8.质保金:/;
9.评审标准:资质满足前提下,采购内容、服务内容、技术、商务未偏离,进行询比采购;本项目适用小额采购,请各意向投标人按本份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先形成纸质版响应文件(应盖章盖章、应签字签字)后,扫苗成PDF文件,请在2026年9月23日15:00前(截止应答前)发送至****@126.com(逾期不再受理),PDF文件命名按照“****32个中药饮片采购项目xxx公司响应文件”命名。采购人在截止应答时间结束后下载响应文件,****小组进行审核,经初步评审后进入详细评审,按综合评分,推荐3名成交供应商,综合评分最高拟为成交供应商;综合分相同的按照投标人注册资金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若注册资金仍相同,则采用抽****委员会确定候选成交供应商顺序。(注: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截止应答后,采购人开启报价、下载应答的采购文件;请投标人响应文件拟制后,每页加盖公章再发邮箱。纸质版《响应文件》密封后,邮寄至采购人存档,响应文件装订采用胶订或线订形式,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文件。)标书代写
10.项目编号****。
11.项目截止应答时间:2026年9月23日15:00前将应答材料发送邮箱,逾期不受理
12.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为****微信公众号,除上述外,我单位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单位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13.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地址:**省**市荔**东岩路485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82****8958
医院本级纪检监督电话:0594-****505 医院本级纪检邮箱:****@163.com
上级信访举报电话:028-****3821
上级邮箱:****@163.com
上级投诉监督电话:028-****6325
上级邮箱:****@126.com
14.认定围标串标的情形及标准,同一项目中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小组按围串标否决投标处理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技术方案等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成员单位或个人编制,或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标书代写
(5)不同投标文件内容存在3处以上雷同错误,如文字错误、符号错误、计算错误、格式排版错误等;标书代写
(6)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台电脑(MAC地址、硬盘序号等相同)、同一工具软件账号制作工程量清单或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7)不同投标人的联系人、电话或者地址相同;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投标保证金从同一成员单位或个人账户转出;标书代写
(9)不同投标人表现出一定规律性特征的其他情形,经核查属实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15.认定弄虚作假的情形及标准,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小组按弄虚作假否决投标处理
(1)伪造企业或人员资质资格、财务、业绩、信用情况等;
(2)同一项目收到反映投标人弄虚作假的异议(质疑)、投诉,经核查属实的;
(3)投标人提交的第三方评价(检测、认证)结果系伪造、变造产生;
(4)投标人弄虚作假的其他情况。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弄虚作假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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