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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稔田镇闽台文化艺术展览馆项目位于稔田镇连四村,**世外****公司拟申请屋顶外立面调整,取消项目1/C~F轴交1~5轴、H~1/N轴交1~5轴范围内原设计小青瓦斜屋顶,详见拟调整外立面效果图。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五十条及《**省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五十三条规定和《**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现予以批前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示时间为2026年9月10日至2026年9月19日止。
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可来信来访或来电向我局反映、发表意见和看法,或在公示期间向我局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视为放弃权利。****办公地点:**省**市**县**路165号,邮编:364200,联系方式:0597-****028,联系人:林工,电子邮箱:****@163.com。
附件:原外立面效果图和拟调整外立面效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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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