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国****中心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国****中心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苏发改社会发〔2026〕493号
****管理局:
《****医院国****中心项目建议书的函》(苏中医综合〔2026〕8号)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关于印发国****中心项目储备库和培育库的通知》(发改办社会〔2022〕366号),****为列入国****中心项目储备库的单位。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提升中医药传承创新能力,完善传承创新体系,同意****实施国****中心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大学城白象片区规划葛洪**侧、华佗路西侧,省中医院紫东院区南侧地块,占地面积24362平方米(约36.5亩)。
三、项目总建筑面积6.28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36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92万平方米。初步规划建设公共实验楼、传承创新综合楼、研究型病房楼、学术报告厅以及配套地下空间(车库、机房、生物样本库等),配套建设本项目地块与紫东院区的地下通道、地上连廊,以及地块****广场、绿化、排水、供电、消防等公用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匡算66007.3万元,****医院自筹解决,不得新增债务。根据通知要求拟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
五、根据《****办公厅关****政府投资非盈利性工程项目集中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18〕41号)、《****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81号)要求,本项目实行集中建设,项目集中建设****中心,项目使用单位为****。****中心作为项目建设实施主体,履行建设单位职责,****作为项目使用与接收的主体,项目施工合格后,予以接收和管理。
六、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项目单位应在本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接批复后,请通知****根据《****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中心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关于厉行节约、严控楼堂馆所建设等方面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监管责任,注重工程安全,合理确定建设方案,依法依规办理前置手续,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省发展改革委
2026年5月29日
(项目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