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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高纯气体及电子化学品**项目(一期)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高纯气体及电子化学品**项目(一期)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苏发改能审〔2026〕63号
**市发展改革委:
《关于上报****高纯气体及电子化学品**项目(一期)节能报告的请示》(**发改资环〔2026〕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代码为****,建设地点位于****保税区江****工业园****侧、小明沙路西侧。项目建成运营后,年消耗电力899.43万kW﹒h、蒸汽(2.5MPa,225℃)35107.58t、蒸汽(0.7MPa,170℃)33797.64t、柴油7.49t、甲醇(原料)8985.83t、甲醇(燃料)1505.91t、新水156400t、氮气19.84万m3、氩气0.83万m3,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含原料用能)为14804.84tce(当量值),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含原料用能)为8699.87tce(当量值)。
项目自我委出具本审查意见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本审查意见自动失效。
**省发展改革委
2026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