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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年产8.94万吨特种有机硅及3888万平方米有机硅皮革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年产8.94万吨特种有机硅及3888万平方米有机硅皮革
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苏发改能审〔2026〕61号
**市发展改革委:
《关于上报****年产8.94万吨特种有机硅及3888万平方米有机硅皮革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扬发改资环发〔2026〕5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代码为****,建设地点位于******工业园区内E1地块。项目建成运营后,年消耗电力5158.80万kW﹒h、天然气43200Nm3、蒸汽(1.0MPa,200℃)81060t、新水93841.26t,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14186.92tce(当量值)。
项目自我委出具本审查意见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本审查意见自动失效。
**省发展改革委
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