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自然资矿公示〔2026〕038号
根据《自然**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自然**部关于深化矿产**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工作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4〕512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关于赤****公司**县下账房**嘴银锡矿采矿权与**自治区**王家大院多金属矿勘探探矿权夹缝区域(350米以内)探矿权协议出让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
场所:****市**区玉龙大街140号
二、受让人
名称:赤****公司
场所:**自治区**市**县**镇下仗房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944066X
三、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赤****公司**县下账房**嘴银锡矿采矿权与**自治区**王家大院多金属矿勘探探矿权夹缝区域(350米以内)
勘查矿种:银矿
地理位置:**市**县
面积:0.0212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经度 纬度
1,117.****586,43.****432
2,117.****584,43.****431
3,117.****586,43.****433
4,117.****000,43.****000
5,117.****000,43.****000
6,117.****000,43.****000
*,0,0
四、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及理由
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赤****公司**县下账房**嘴银锡矿采矿权人为赤****公司,**自治区**王家大院多金属矿勘探探矿权人为内****集团有限公司,根****管理局出具的《企业档案登记资料》,赤****公司投资人仅为内****集团有限公司,投资人出资比例100%。属于持股100%****公司。
理由:本次协议出让符合《自然**部关于深化矿产**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关于“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矿业权设置合理性等要求,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开采矿产**(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除外)的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周边、零星分散**,以及属同一主体相邻矿业权之间距离300米左右的夹缝区域,自然**主管部门可以直接以协议方式出让探矿权或采矿权”的规定,符合内自然资字〔2024〕512号有关要求,****政府已同意该夹缝区域探矿权协议出让(赤政字〔2026〕41号)。
出让收益按照《财政部 自然**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办法的〉的通知》(财综〔2023〕10号)执行。
五、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公示时间:2026年9月11日至2026年9月28日
对本探矿权协议出让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达****。
地址:**自治区**市**区玉龙大街140号
联系电话:0476-****926
****
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