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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市场监督所房屋租赁项目 | 南汇**镇主**申港大道环****管理所****机关办公用房租赁,使用面积不超过3000平方米,满足水、暖、电、网络及单位停车需要。对采购人提出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维修管理报修要给予积极响应。供应商对租赁房屋进行检查、养护时,应尽可能减少对采购人使用租赁房屋的影响。服务期限:暂定为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每年度支付一次。(如提前搬迁,则按实际租赁时间支付) | ****000.00 | 2026-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