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英德分局拟对粤华钢铁普钢转优特钢轧钢综合技术改造及能量系统优化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

审批
广东-清远-英德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1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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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分局拟对粤华钢铁普钢转优特钢轧钢综合技术改造及能量系统优化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2026-09-11 09:52


根据粤华钢铁普钢转优特钢轧钢综合技术改造及能量系统优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9月11日至2026年09月1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服务中心一楼18号综合窗口,邮编:513000

联系电话:0763-****362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粤华钢铁普钢转优特钢轧钢综合技术改造及能量系统优化项目

建设地点

**市**市英红镇跑马场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粤华钢铁普钢转优特钢轧钢综合技术改造及能量系统优化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市**市英红镇跑马场****厂区内,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3度23分4.160秒,北纬24度16分38.930秒。项目性质属技术改造,依托现有项目厂房实施,不新增占地及建筑面积,厂区总占地35245.2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1200平方米,总投资8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本次技术改造主要内容为:(1)项目淘汰老旧的吐丝机、轧机等设备。(2)新增蓄热式低氮节能均热炉、精轧机及智能控制系统等设备,将现有年产35万吨高速线材生产线改造为高速线材复合生产线,生产高端精致盘卷及工业线材;将现有年产30万吨高速棒材生产线改造为高速棒材复合生产线,并对精轧工段实施改造,生产高端优特工业合金钢线材及棒材;同步配套建设相应环保设施。(3)对DA001排气筒进行改造,将高度增加至32米。改造后不改变全厂轧钢产能。本次改造集中于加热炉、精轧工段及自动控制系统,初轧、中轧设备维持不变,其轧制能力不发生变化;精轧工段改造后单机能力虽有提升,但整线生产能力仍受上游初轧、中轧能力制约。因此,技改完成后全厂轧钢产能维持不变,仍为热轧钢筋(线材)35万吨/年、热轧钢筋(棒材)30万吨/年。
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技改后全厂劳动定员仍为79300人,实行3班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330天,生产时间7920小时。员工在厂区内食宿。
距项目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项目厂界东南侧275m的麻步村居民区。

环评机构

******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为技改项目,在现有项目厂房内进行改造,仅进行设备安装和调试,故施工期基本无废水废气产生,设备安装和调试过程中会产生噪声,可通过合理安排设备安装时间,避免在夜晚进行施工,减轻施工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且施工期间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将随安装调试结束而消失,施工期产生的废弃包装物进行收****公司回收,因此施工期对环境及周围敏感点影响极小。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一)本项目运营期热轧钢筋生产线产生的颗粒物经“半封闭厂房+雾化降尘”处理后呈无组织排放;热处理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SCR”工艺,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臭气浓度经排气筒DA001排放;连铸切割废气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在密闭车间内沉降;天然气站加臭剂(以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表征)过程全程密闭操作,阀门泄漏量极少,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
项目有组织排放:①通过排放口DA001排放的废气经处理后,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中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指标限值。氨、臭气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厂界臭气浓度、氨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的新扩改建二级标准。
项目厂区内无组织排放:连铸切割工序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4-2012)中表4现有和**企业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轧钢工序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应符合《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5-2012)及其修改单中表4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中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评估认为,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所述的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成后对环境空气产生的影响可以接受。
本项目不新增员工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包括净循环水和浊循环水,净循环水不与物料发生接触,经冷却塔降温后循环使用,定期排放至浊循环水系统;浊循环水经冷却塔降温后循环使用,回用于钢渣喷淋,无外排;初期雨水经简单沉淀后回用于浊循环系统,不外排。
(三)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轧机、飞剪等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为80~90dB(A)。通过采取车间墙体隔音、减振等噪声防治措施,项目厂界昼间、夜间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本项目运营期不新增生活垃圾;废轧辊收集后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由具备技术能力的一般工业固废经营单位处理;轧钢车间沉降粉尘收集后回炉利用;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废抹布等危险废物妥善收集后交由有相关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五)项目运营期对土壤、地下水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污染源主要为生产车间、危废暂存间、一般固废堆放场所等区域。但项目厂区地面已硬化,地面不存在断层、土壤裸露等情况;厂区按雨污分流设计,主要生产设备均在厂房内生产,无露天堆放场;车间设有防渗层且项目产生的废气经过有效处理后排放量不大,不属于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另外通过采取“设置防渗区:根据不同类型的污染源及相关要求分别设置重点、一般及简单防渗区;源头控制方面:加强生产设备维护,减少污染物泄漏,管线优先地上敷设,便于早发现、早处理;末端控制方面:污染区地面做防渗处理,收集滞留污染物,分类处置(事故废水入应急池或通过设置围堰进行围堵);应急方面:完善环境风险应急措施与预案,发现地下水受影响立即启动应急,减少污染;监控方面:加强巡查,雨天重点检查渗漏,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障防渗层完整”等措施进行防治后,项目运营期对地下水、土壤有影响的各个环节均能得到良好控制,不存在地下水和土壤的污染途径,对地下水和土壤的影响较小。
(六)本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重点在防止发生事故,防止事故产生污染物直接进入环境。通过采取“制定大气、地表水及地下水等各类风险防控措施和安全生产规范;加强员工安全、环保及风险事故安全教育;增强职工风险意识,使其掌握相关知识技能,遵守规章,了解风险与应对措施;不断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措施进行防治后,项目的环境风险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三、总量控制指标
1.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不新增用水及废水排放。因此,本项目无需申请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2.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企业技改后整厂二氧化硫排放量为3.9212吨/年,氮氧化物排放量为21.1583吨/年,未超出现有项目许可排放量(二氧化硫5.11吨/年,氮氧化物22.09吨/年),故无需补充申请废气总量控制指标。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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