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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项目名称:****公务车辆定点维修保养服务供应商入库比选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9月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加急标书代写
更正原因:接到市场主体反馈意见,经采购人组织复核论证,现对该项资格条件予以调整。
更正内容:
原条款: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车辆维修资质,有专业维修人员,能提供日常养护、车辆维修、救援等业务。
现更正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可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主体登记证明文件(具备车辆维修资质,有专业维修人员,能提供日常养护、车辆维修、救援等业务)。
重要提示:本项目报名及文件送达截止时间顺延至2026年9月17日18时。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加急标书代写
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为原采购公告、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公告及采购文件内容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加急标书代写
采购人:****
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