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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说明:
本规划位于**市石仔岭街道石仔岭苏屋村,该地属集体建设用地,****中心**管控区范围里的一般控制区域内。持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高府县集建92字第****03438号,使用权面积119平方米,权属人是苏庆发。苏庆发拟将以上用地权属转移60平方米给儿子苏达华。现苏达华、苏庆发申请拆旧建新并申请两户联建,规划用地149.04平方米,其中30.04平方米属于新增用地。
根据《**省城乡规划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该方案向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建筑投影面积:≤149.04㎡;
2、建筑占地面积:≤128.34㎡;
3、总建筑面积:≤451.42㎡
4、其中:
首层:≤128.34㎡;
二至三层面积:≤149.04*2=298.08m2;
天面层面积:≤25㎡(含顶层楼梯间);
5、建筑高度:≤10.6米(首层4米,标准层3.3米);
6、层数:3层 ;
公示期限:
2026 年9月 9日至 9 月 18 日(共10天)
附注:
1、公示地点:用地现场、村委会公示栏、政府公示网站。
2、凡是与该项目审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如对该项目存在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意见需注明联系人真实电话、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
3、有效反馈意见日期:公示日期内。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4、查询网址:http://www.****.cn/zwgk/jsgcghgs/。
5、联系电话:0668-****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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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