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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 | 有 效 性 | |
| 发文机关 | **** | 成文日期 | 2026年09月03日 |
| 标 题 | ****关于**县2026年度第二批村镇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 | 宛政土〔2026〕81号 | 发布时间 | 2026年09月11日 |
宛政土〔2026〕81号
****政府:
你县《关于**县2026年度第二批村镇农用地转用的请示》(召政土〔2026〕14号)收悉。按照《**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有关政策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转用**县皇后乡朱庄村集体林地1.4709公顷、其他农用地0.0607公顷,共计1.5316公顷(无耕地),作为**县2026年度第二批村镇建设用地。
二、同意你县自然**部门拟订的农用地转用方案。接批复后,你县要在规******厅备案。
三、你县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节约集约用地。
****
2026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