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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横江凯悦湾项目需求,****公司申请临时使用**区新潭镇梅林村土地0.62公顷,用作临时办公用房,并办理了临时用地手续(黄自然资函〔2023〕450号)。现临时用地期限已结束,****公司按照土地复垦相关规定,开展了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工程并已竣工,由****公司****规划局提出验收申请。近日,我局组织了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现场踏勘查验,拟通过验收。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6年9月11日-2026年10月10日,相关土地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内向我局以书面形式提出。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孙涛,0559-****671
联系地址:**省**市**区长干东路203号
2026年9月11日